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作者|無能青年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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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虐貓的大學生被勸退了,山東理工大學在近日發佈的《關於對範源慶虐貓事件的處理公告》中是這麼寫的:

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微博圖

根據網友的爆料,兩個月內,被範源慶虐殺的流浪貓多達80只,手段之殘忍,駭人聽聞。雖然範源慶在微博上發佈了道歉信,聲稱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可饒恕,內心充滿了自責和後悔。希望能有機會來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誤。

很顯然,他沒這個機會了,至少在學校裡沒有。

即便如此,憤怒的網友並不買賬,依舊有很多人湧入了山東理工大學和範源慶微博的評論區留下他們激憤的言辭,聲稱這樣的人渣一定要嚴懲不貸。

整個事件發展到這裡已經讓人看不懂了:虐貓顯然是存在心理問題,但是正如弗洛伊德所說的,行為的倒錯顯然不是我們要追究的,而是要究其行為產生背後的心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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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源慶虐貓的背後

範源慶虐貓的事件可能確實讓愛護動物人士感到氣抖冷,那麼校內心理諮詢師對其進行了“心理輔導”之後,找到範源慶虐貓背後的心理機制是什麼了嗎?

是與直接的反社會人格障礙相關聯的嗎?

還是在某種壓力之下所採取的宣洩壓力的措施?

可是無論虐貓者是什麼樣的問題,校方將其退學的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說直接點,是有問題的,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從心理行業從業者的視角來看,校心理諮詢師在這次事件中不是幫兇就是傀儡,不僅對於存在心理問題的學生沒能及早的發現、實施干預,反而是在事情爆發之後裝模作樣的對其進行了所謂“心理輔導”之後就以有心理問題為由與校方將學生開除,這是沒能盡到心理諮詢師應盡的義務,違反了行業倫理。

是站在學校維穩立場上的共犯或者是學校維穩政策下的背鍋俠。

可能有人要反對說,虐待動物之人,必然心狠手辣,誰知道今天虐貓明天殺不殺人。誠然,這樣的擔心是合理的,但是虐待動物一構不成犯罪,二夠不上診斷人格障礙或者精神疾病,從精神病理的角度考量,即便存在關係,也並不直接和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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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做法是否欠妥

學校即便出於種種考慮將其退學,也應考慮將其拋置社會所將面臨的更大壓力以及所將帶來的更大風險,並且需要給到相對應的支持。

對於已經有虐待動物行為的成年人,貿然將其踢出大學這個社會支持系統,而不是教育、幫助和保護,不為他提供長時間的心理治療,不去考慮輿論和社會給其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在這種壓力之下可能帶來的更大隱患。

說句不好聽的,萬一範源慶被開除之後一時想不開,真的殺人放火了怎麼辦?

他就變成了悲劇版的皮格馬利翁,在眾人“我就知道這種虐貓的人肯定都是心理變態”的罵聲中實現了在他者心中的自我預言,再一次滿足了大眾的完美世界幻想。而事實是,妥善的處理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因此我可以負責任的說,勸退學生以平民憤這種做法,冷酷無情、目光短淺、不負責任並且極度偽善。

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這個事件其實反映出了學校心理諮詢師在這種危機公關事件中,在作為諮詢師立場和學校員工立場中被隨意撥弄的現狀,以及學校對於學生心理健康的不重視、對於基本常識的嚴重匱乏和對學生的缺乏人道主義關懷。

這樣下去,學生對於自己的心理問題就會更加羞於言說,學校應付上頭檢查所設立的心理諮詢室永遠都是花架子,那實現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重視心理健康的願景則永遠是一紙空文。

學校應當做的事情是利用現有的諮詢師師資或者聯合外部更權威的專家對範源慶的心理狀態、心理問題作出更準確的評估和診斷,讓其接受完整、專業的心理治療,努力平息這件事情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並且在治療過程當中以及治療結束後要幫助學生恢復正常的人際功能和社會功能。

這才是一所現代化大學所應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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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學校該擁有的核心

發生了問題,就解決帶來問題的人。這是王小波在接近三十年前的散文《花拉子模信使問題》中就指出的現象。

不管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大學,都不應該致力於營造虛假的繁榮與和平,都要承認我們會遇到麻煩、會碰到問題,不是閉目塞聽、自我欺騙就可以矇混過關的,這不僅僅是問題的問題,而是真誠與虛偽的問題,是本真性與自我中心的問題。

就像山東理工大學的校訓:厚德、博學、篤行、至善,念起來沉甸甸的八個大字,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卻讓我看到的是缺德(不人道)、失學(不專業)、莽行(不謹慎)、偽善(不真誠)。

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校訓不僅僅是要說給學生聽要學生去做,因為任何一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個訓誡、這個信條是不是被說出這句話的人所踐行的,是被浮誇的表演和粉飾的,還是流在血液裡的,是這個人,這所學校動態核心的一部分。

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知行合一的境界是說到做到,但我覺得更高的境界是做到才說。

虐貓大學生真的應該被勸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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