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謊稱“包裹沒收到”向快遞公司索賠:希望不花錢就能買到東西

女子謊稱“包裹沒收到”向快遞公司索賠:希望不花錢就能買到東西

網上購物已成為現下消費者最喜愛的購物方式之一了,其特點就是足不出戶便可買到心儀的物品。在這個過程中,物流公司及快遞員承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在快遞配送過程中,如果發現物品損壞、丟失等情況,可以拒收或者投訴相應的快遞公司,但是通過謊報物件損壞或丟失來騙取賠償的行為,不僅不可取,還是違法的。

據紅星新聞消息,近日,都江堰壹街區片區的多家快遞公司均遭到索賠,理由都是配送的包裹丟失,但蹊蹺的是,“失主”的電話都指向同一個號碼。經警方調查,該“失主”為26歲的女子羅某。據悉,羅某之前在快遞公司幹過,熟悉其中流程。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女子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想能不花錢就買到自己的喜歡的東西。

目前,羅某已被警方行拘。

刑拘與行拘的區別

(1)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遇有緊急情況時,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則適用於一般違法的人;

(2)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不具有懲罰性,只是一種臨時的保障性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種處罰;

(3)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行政拘留是處罰和教育一般違法人;

(4)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14日,最長不超過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5日(違反多項行政法規,合併執行最多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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