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出臺《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行為清單》

東北網4月21日訊 近日,在大慶銀保監分局指導下,黑龍江省銀行業協會大慶代表處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行為清單》,旨在助力復工復產,促進銀行業合規穩健經營。

“對於出現不良行為的銀行機構,將記入城市信用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和機構信用檔案。”據大慶銀保監分局工作人員介紹,銀行業不良行為清單主要涉及七方面內容,即銀行業金融機構採集、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的不良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存款業務時的不良行為;銀行業金融辦理貸款業務時違反“七不準”的不良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和服務中“違反金融法律、違反監管規則、違反內部規章”(簡稱“三違反”)的不良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代理保險業務時的不良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日常經營和服務中,欺騙消費者,或者內外勾結,詐騙消費者錢財,造成消費者受騙或者損失的行為;在特殊時期,尤其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落實國家有關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惡意抽貸、斷貸的行為;在疫情期間,不合理有序安排好正常服務,使客戶無法辦理有關業務或者降低服務標準等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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