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桥学习《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都是重大利好,狮桥更要在严格执行监管办法的基础上,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让公众和监管放心、省心。”2019年7月26日上午,狮桥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万钧在针对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核心高管专项学习会议上强调。

狮桥学习《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过渡期间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7月23日印发《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概念及准入作出明确定义和要求,并针对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天津市金融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区金融工作部门承担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法合规制定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事中事后措施。

狮桥学习《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此次监管要求,狮桥集团于收到《指导意见》的次日召开集团核心高管专项学习会议。狮桥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万钧就《指导意见》进行内容宣导和传达,并组织高管团队及核心业务负责人围绕集团经营原则、内部管理、风险管理、业务规范、信息报送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展开对照自查。下一步,狮桥还将继续组织各层级员工分批次学习,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并将各项要求细化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把《指导意见》落实、落细、落小。狮桥也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在严格服从天津市金融局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狮桥在商用车融资租赁领域的领头羊作用,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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