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到底能領多少月,那些條件不能領

失業保險累計繳滿 X 年

1年

2年≤x<3年 可領取 6個月

3年≤x<5年 可領取 12個月

5年≤x<8年 可領取 15個月

8年≤x<10年 可領取 18個月

10年≤x 可領取 24個月

領取失業金期間,有下列添加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它失業待遇

1 重新就業的

2 應徵服兵役的

3 移居境外的

4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 被判刑收監執行或勞動教養的

6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政府部門或機構介紹的功效

7 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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