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900 證券簡稱:哈三聯 公告編號: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通知以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於2020年11月19日向各位董事發出。

2、本次會議於2020年11月23日上午9:00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3、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際出席並表決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長秦劍飛先生主持了會議,公司監事及總經理列席。

5、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並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通過。

《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請詳見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賬戶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1月24日

證券代碼:002900 證券簡稱:哈三聯 公告編號:2020-073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通知以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於2020年11月19日向各位監事發出。

2、本次會議於2020年11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

3、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際出席並表決的監事3人。

4、公司監事會主席胡玉慶先生主持了會議。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符合公司實際發展需要,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募集資金管理,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

表決情況: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1、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監事會

2020年11月24日

證券代碼:002900 證券簡稱:哈三聯 公告編號:2020-074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公告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1月23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開設於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陽光支行(賬號:75950188000143672)、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65010078801000000124)變更至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2017]1602號文核准,並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於2017年9月12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人民幣18.07元,募集資金總額953,494,269.00元,扣除發行費用53,375,312.82元,募集資金淨額900,118,956.18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確認,並於2017年9月18日出具了大華驗字[2017]000685號《驗資報告》。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司及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香坊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情況如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 《關於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04)。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資金存儲專戶及理財餘額合計為688,693,525.46 元,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1、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金額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2、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二、本次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情況說明

結合公司發展需要及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為進一步規範募集資金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擬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設立兩個新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將原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陽光支行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75950188000143672)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65010078801000000124)內的募集資金本息餘額(含結構性存款到期後理財本息)全部轉存至新設立的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專項賬戶。劃轉完成後,公司將註銷上述原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公司其他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不變。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後續將與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與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分別簽署的原《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及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陽光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分別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單位協定存款協議將同時終止。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對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符合公司的實際發展需要,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變更募集資金專戶的審議及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

2、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符合公司實際發展需要,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募集資金管理,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

3、保薦機構意見

安信證券認為:哈三聯本次變更募集資金專戶,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變更事項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本保薦機構對本次變更募集資金專戶事項無異議。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賬戶的核查意見。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三聯

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

賬戶的核查意見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安信證券”)作為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三聯”、“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以下簡稱“首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對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賬戶情況進行了認真、審慎的核查,核查的具體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公司及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香坊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情況如下:

單位:元

三、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賬戶的審議程序

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

四、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安信證券認為:哈三聯本次變更募集資金專戶,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變更事項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本保薦機構對本次變更募集資金專戶事項無異議。

保薦代表人:楊蘇 保薦代表人:溫桂生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