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 二男子网络行骗,以身试法获刑罚

近日,芷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胥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以案说法丨 二男子网络行骗,以身试法获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彭某、胥某二人利用自己开创的网店兜售起了麻将机控制器(可遥控麻将机得到好牌、提高胡牌概率)。一天,被害人刘某浏览网店后向彭某咨询控制器一事,彭某便诱导刘某添加微信,随即用微信将控制器的演示视频发送给了刘某,刘某看后打算购买一台。接着,彭某、胥某二人找到了朱某(另案处理)购买麻将机控制器,朱某则按照要求将控制器邮寄给了刘某。收到麻将机控制器后,刘某又被告知需支付完尾款后才能获得完整的教学视频。在此过程中,彭某、胥某二人又以产品程序升级、支付年费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在受害人支付完尾款后,才发现所谓的控制器并不具备教学视频里的功能,而此时再回过头去找彭某、胥某时,二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彭某、胥某以上述方式连续骗取4名受害人共30100元人民币。其中一名受害人刘某发现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很快,彭某于2019年9月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同年10月,胥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人民币27000元。法院依法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说法丨 二男子网络行骗,以身试法获刑罚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案说法丨 二男子网络行骗,以身试法获刑罚

法官提醒: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网络也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进行网络诈骗,而且这种现象一直屡禁不止。为此,我们要提高防骗意识,毕竟天上掉的可能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本案被告人彭某、胥某的诈骗行为固然应严厉打击,但刘某等受害人购买控制器企图去行骗的行为也是可恶至极且应严厉打击的,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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