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山東淄博柳泉北路桓臺紅蓮湖附近,發生這樣滑稽一幕,一名男子扮成了“超人”,懸浮在客車的車窗外,隨著客車一起行駛。如此危險動作,讓人大跌眼鏡。民警馬上讓這名男子從車上下來。
交警瞭解到,這就是一出不顧危險的商業鬧劇。男子和駕駛員交代,公司為了做宣傳,還特地改變了車的顏色,來吸引路人的眼球。這下好了,沒有吸引到眼球,卻引來了民警,民警對這種危險行為進行了勸阻。
桓臺交警大隊果裡中隊中隊長李振華:“這個車的主要違法行為,是整個車體做了廣告,改變了車身的顏色。按照法律規定,車身顏色三分之一以上改變需要辦理改型手續,這個車輛沒有辦理改型手續,我們依法對他沒有辦理改型手續這一項進行處罰,並且責令恢復原狀。”
商業宣傳要有底線,像這種無視安全的行為,實在是不可取,只能是害己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