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劉某某批准逮捕。
經審查,2020年9月27日19時,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駕車來到寧城縣天義鎮某小區,到其前妻潘某某租住地,二人因為瑣事發生矛盾並爭吵,劉某某用事先準備好的刀將其前妻潘某某殺害後,駕車逃離現場。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2021-03-25 07:12:21 佚名
10月10日,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劉某某批准逮捕。
經審查,2020年9月27日19時,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駕車來到寧城縣天義鎮某小區,到其前妻潘某某租住地,二人因為瑣事發生矛盾並爭吵,劉某某用事先準備好的刀將其前妻潘某某殺害後,駕車逃離現場。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