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屠罪不至死,但是也無可救藥,魯達失手後學會了控制

文||小狠解讀

鄭屠切肉十分禮貌,而且金翠蓮本來就欠錢,鄭屠讓她還錢何罪之有?魯達為何要殺他?乍一聽上去,好像挺有道理的。但是實際上,經不起推敲,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鄭屠實際沒出過錢,簽了契約,霸佔金翠蓮的身子。金翠蓮被正房攆了出來後。本就沒出過錢的鄭屠,反倒根據契約,來與金翠蓮要自己沒出過的典身錢。這種人哪個朝代能被稱為好人呢?魯達行俠仗義沒有不妥。要說不妥,就是一個民事案件,讓魯達活生生變成刑事案件,鄭屠不是好人,但罪不該死而已。

鄭屠罪不至死,但是也無可救藥,魯達失手後學會了控制

禮貌的鄭屠

鄭屠切肉十分禮貌是一種表演

1,禮貌文明,與犯罪不犯罪,是不是好人,這是沒有必然聯繫的,難道一個人有禮貌,就不能當成流氓了嗎?就不能做黑社會了嗎?

2,鄭屠的禮貌,是針對於魯達是小種經略相公手下的提轄,而且本領高強,行俠仗義的名聲在外。直白點說,是不願意得罪魯達,也不想挨魯達的拳頭。當百姓的,哪有拳頭大的官兵氣勢硬,何況背後還有軍區長官給魯達撐腰呢。

3,可以推斷出來,對魯達多有禮貌,在欺壓人的時候就有多麼囂張。這種人欺上辱下,多麼厚臉皮的事多能幹的出來,心裡也只有利益。舉個例子,軍閥張宗昌就是這麼個人,為了巴結,被人罵一句國罵,連人親爸爸都叫的出來。一旦他得了勢,無惡不作。

可以推斷,這種禮貌其實只是一種面具,目的是為了討好魯達,並不是發自內心。那這種偽善,魯達自然不必理會,該打一定要打。

鄭屠罪不至死,但是也無可救藥,魯達失手後學會了控制

魯達

問題是鄭屠該不該打?

我認為該打,為什麼這麼說?

1,金翠蓮欠錢的事,本就是仗勢欺人

饞了人家的身子,承諾典身錢,結果給人霸佔到手,錢也沒給,反倒要訛金翠蓮婦女的錢。這不但是可惡,簡直就是無恥了。咱們看看公認的無恥之人西門慶,娶妾最起碼還要置辦一場,容大家暢飲一番,出的三牲五禮祭祀用品一概齊全呢。這鄭屠居然什麼都沒出,還佔了人家女孩的身子,回頭又跟人女孩訛錢。都說仗義每多屠狗輩,那鄭屠就是個另類。

另一個惡霸周通,一對比這個鄭屠,簡直就像好人了。看上了劉太公的女兒,還要腦袋上別朵紅花,大張旗鼓的去迎接上山,人家還給劉太公扔的黃金,又下的聘禮呢。

這個鄭屠,空手套也就算了,什麼都不出,還不想讓人活,簡直不撿錢就算丟的主。你說這麼一個長相醜陋,仗勢欺人,做事噁心的屠夫,真的不該打嗎?

鄭屠罪不至死,但是也無可救藥,魯達失手後學會了控制

2,魯達是核實過這事的,核實過鄭屠為人

1,魯達莽撞,但心思也是細膩的。他從店小二要去通風的時候,就知道了這鄭屠確實不是個好鳥,所以搬了板凳,等金翠蓮父女走的遠了才去正經打鄭屠。

2,文中早已鋪墊,此父女二人已經走投無路,哭啼之間才被魯達提問的。看二人已經到賣唱的地步,又多懦弱,不難判斷這事的真假。

朋友們想一下,如果魯達沒有管這件事,金翠蓮父女會有什麼下場?這樣的一個惡霸,逼得人走投無路,難道不該打嗎?他怎麼能算的上“何罪之有”呢?

魯達打死鄭屠,是暴怒下的不可控制

確切的說,鄭屠雖然可惡,但罪不至死。

不同於牛二之於楊志的作死,鄭屠是死的“冤枉”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魯達也沒想打死他呀,魯達只是想出心中這口惡氣而已,沒成想三拳結果了他,這屬於魯達的失控,脾氣上來,下手沒了輕重。


鄭屠罪不至死,但是也無可救藥,魯達失手後學會了控制

小霸王周通


就像先前有的報道,一位父親失手打死了自己的女兒。他本沒想過這種結果,但是因為對方的無法反抗,導致暴虐沒有了監督,而出現無法估量的結果。對於魯達來講,盛怒之下,能拔起垂楊柳的雙手,鄭屠是扛不住的,可能也是鄭屠被酒色掏虛了身子吧,無所謂,反正這是個惡人,手上做的壞事也多,死了反倒稱快。

後面魯達打周通,就明顯進步了,能控制自己情緒了,不然周通一命嗚呼,梁山可就湊不齊108將了。

鄭屠這個人,佔便宜沒夠,而且猥瑣,被打死大家心裡反倒很痛快,也反應了現實中這種人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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