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睢县城关镇张冬冬被法院悬赏执行,奖金3000元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河南省睢县城关镇张冬冬被法院悬赏执行,奖金3000元

被执行人:张冬冬

户籍地:河南省睢县城关镇水口路

身份证号:4114221989****0038

举报电话:17603706938(王法官)

悬赏期限:2020年6月12日—2021年6月11日

悬赏金额:3000元

执行标的:89000元及利息

案 由:借款合同纠纷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张冬冬线索使本院抓获张冬冬,奖励人民币3000元。

被执行人张冬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我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现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申请,我院依法决定对张冬冬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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