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亞星第二大股東所持全部4000萬股股份將被司法拍賣

北京商報訊(記者 董亮 馬換換)10月12日晚間,ST亞星(600319)披露公告稱,公司第二大股東北京光耀東方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耀東方”)所持有的公司全部4000萬股股份將被司法拍賣。

ST亞星表示,公司於10月12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並通過阿里司法拍賣網獲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020年11月12日拍賣公司第二大股東光耀東方持有的公司4000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2.67%,佔光耀東方所持公司股份數的100%。

對於發生本次拍賣的原因,ST亞星表示,依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民終270號判決書,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拍賣、變賣被執行人光耀東方持有的4000萬股公司股份。

ST亞星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光耀東方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本次光耀東方所持公司股份被拍賣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不會導致公司目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狀態發生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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