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些群體的宣傳教育,攀枝花交警在行動!

按照省總隊下發《關於做好農村地區和進城務工人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迅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加強警企協作,落實主體責任,對農村地區和進城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做到全面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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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認識真重視。做好對農村群眾和進城務工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促進道路交通秩序有序暢通,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具有不可忽視的關鍵作用。支隊、大隊領導站在講政治、保安全、防事故的高度,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傾斜,基層大隊選配宣傳業務能力強的宣傳民(輔)警和必備的宣傳裝備,確保工作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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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進村入人心。一是繼續深化“暢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進村入戶宣傳活動。二是針對農村地區駕乘車輛不繫安全帶、騎乘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廣泛開展“一盔一帶”宣傳。三是針對老年人等留守人群,利用農村趕場開展普法宣傳,重點宣講駕乘摩托車要戴好頭盔,不搭乘貨車和農用車、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安全過馬路等交通安全常識。四是鞏固和完善“大喇叭”廣播,圍繞農村交通安全常識、典型交通違法危害、交通事故逃生避險、車駕管業務辦理流程等,編寫貼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廣播稿,通過“大喇叭”廣泛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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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警示提示到村口。深化“千燈萬帶”示範工程,在農村平交路口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提示,將交通安全宣傳設施設置、使用納入普通國省道示範路創建活動。在村莊主要出入口或主幹道沿線牆體刷寫交通安全村民公約,繪製交通安全提示語、宣傳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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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警進校送平安。全市各大隊宣傳民(輔)警走進轄區每所學校,在教學點設置固定式交通安全宣傳欄,張貼海報,組織安全體驗活動,增強學生(幼兒)交通安全自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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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警企協作強教育。加強警企協作,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本地龍頭企業,按照“誰聘用、誰負責”原則,推動企業和中介機構落實主體責任,設立交通安全團隊,制定安全制度,定期開展員工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將交通安全知識作為入崗培訓、月度學習重點內容,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保證書,定期通報安全榜單,採用行政、經濟手段遏制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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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動作為話平安。組織宣傳民警、法制員走進外賣、家政服務等進城務工人員集中企業,以“戴頭盔、安全行”為主題開展專項宣講,組織志願勸導活動。建立轄區企業安全員微信群、QQ群等,定期推送法律法規、事故警示案例。定期通報當地快遞外賣等行業從業人員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及傷亡事故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大力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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