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衷心希望,你在任何時刻都可以說到做到
兩年前,如果有人跟我說,25歲之前一定要努力存錢,我一定會覺得這有點強人所難。
畢竟18到25歲幾乎是所有女生最想花錢的年紀。
但我最近忽然明白了說這話的人的用意,沒別的,就是因為吃虧了。
先說一個姐姐吧,性格和我很像,大手大腳,瀟瀟灑灑。
她學歷不錯,人也好看,和初戀感情很好,於是早早就結婚了。
結婚一年後,又生了個漂亮的寶寶。
說實話,就她這個事,當時把我們這一圈兒都搞得人心惶惶的,因為爸媽紛紛以她為榜樣催我們找對象。
而這個姐姐呢,教育學出身,所以非常重視小孩的成長。
因此她一懷上小孩就辭職了,然後堅持要自己帶孩子。
她老公也非常贊同這個提議,一是怕她累著,二是也覺得孩子還是父母看著長大更好,何況家庭經濟狀況很不錯,不需要她再工作。
一切決定都很順理成章,他們的小孩也成長地非常健康,很聰明,很懂事。
但轉折就發生在幾個月前,這個姐姐跟我們訴苦,說老公對她不好。
其實原因很簡單,兩個人的感情變質了。
但引發的問題很嚴重,因為不愛了,所以老公怎麼看她怎麼不順眼,認為她幾年不工作,吃自己的用自己的,於是開始對她冷暴力,後來升級成熱暴力。
我敢說,任何一個我這個年齡的人,聽了都要勸她離婚。
幸而,她也是這麼想的。
但人生難就難在問題總不如想象的那麼簡單,從現實狀況上來說,她根本沒可能離婚。
因為從辭掉工作而又沒有積蓄的那一刻起,婚姻就被迫變成了她的經濟來源,她離開了老公,就等於沒有了房子、沒有了工作、沒有了生活費。
有人說簡單,沒有房子就先借住爸媽家,ok,沒有工作,那就先找一個不需要經驗的活兒,ok,沒有生活費,找朋友借點也行。
但就算這些都解決了,也還是沒法離婚,因為小孩。
這個姐姐很清楚地知道她老公是個什麼樣的人,他的工作性質、為人性格、育兒經驗都不足以支撐他能照顧好一個孩子。
但他不可能把孩子讓給自己,法院也不可能把孩子判給自己。
因為她自己的生活都一團糟,更別說能給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物質環境,難道要跟法官說“我可以用愛來供她長大”嗎?
不,沒有人會接受這個說法。
特別是,當那個小孩多少知道了父母感情不對頭後,偷偷牽著她媽媽的手說:“媽媽沒事,你可以離婚,我跟著你,我的壓歲錢都存下來了,以後給你買房子。”的時候。
她真的沒辦法對她說不,面對一個小孩從來不買玩具、不買零食就為了給媽媽一套房子的天真。
我這個姐姐被這個事折磨了挺久,無果。
還有一個離我近一點兒的事,發生在我大三一起實習的同期身上。
當時大家患難知己,關係都挺好的,後來雙雙換了工作,也還在聯繫。
去年她跟我說,新去的那個公司,領導特別噁心,揩她的油。
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明目張膽,是那種到不了性騷擾的程度但又的的確確讓人像吃了蒼蠅一樣噁心的動手動腳。
比如說“手把手地教人電腦操作”、“笑著說你中學時候就發育地很好了吧”或者“聚餐的時候用腳尖輕刮對方的小腿”。
當時我聽到這事兒都氣炸了,唯一的想法就是這特麼還不趕緊辭職?
但我同期聳聳肩,特無奈地說:“沒法,還得再忍一忍。”
沒別的,就是因為沒錢。
畢竟裸辭後的過渡期是非常難捱的,她說自己一個月在北京的消費加上房租起碼6K,如果沒有工資,那就等於餓死。
所以必須先在職找一個工資水平和現在相當的工作。
但工作哪有那麼好找,要考慮試用期的薪酬、自己的職業規劃、住家與公司的距離等等。
講真的,我要是有錢馬上就借她了,但我也是每月還款的人,我們身邊的朋友也都是這樣。
我說找爸媽吧,她搖搖頭,“算了”,我知道她有個還在學美術的妹妹,父母的錢都花在了那上面。
於是,就六千塊,僅僅六千塊就擊敗了她。
她最後在那個公司又呆了兩個月,其間不斷地吐槽猥瑣男上司,並沒有什麼“因為時間長了就習慣”這種事,就是無論何時只要一想到會和他見面,都覺得非常噁心。
也就是從那件事之後,我身邊的朋友都或多或少開始存錢了。
也沒有說立下豪情壯志要存個十幾萬什麼的,就是有了一種成年人的自覺。
這個詞的意思就是,你終於有了花錢的權利,但同時,也有義務對自己負責,當你需要用錢的時候,必須拿得出手。
所以我很想跟我這個年齡段的女生說一句。
雖然我不希望你明白這個世界是多麼殘酷,但可能真的會有那麼一天,出現誰都幫不了你的情況。
更甚,這個情況可能是這些人不願幫你,你所信仰的、依賴的東西全線崩塌。
那個時候,你的年輕、漂亮、雄心壯志都不是底氣,只有那些能踏實拿在手裡的真金白銀才是底氣。
也不是說就非要你節衣縮食,艱苦勞動什麼的。
就是當你遇到不必要的消費時,多冷靜一下,別腦子一熱就把錢花了。
畢竟不要因為那些花掉的錢,讓你在某一天看見自己非買不可的東西時,卻只能感嘆買不起,遇見一定要用錢的窘迫時,卻只能折損自尊,委曲求全,連乾脆地離開都不敢。
我衷心希望,你在任何時刻都可以說到做到,而不是想:“我本可以不像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