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的和解方案來了嗎?是銀行承擔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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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行提供的和解方案看,是中行承擔了大部分損失。

對於原油寶小於1000萬的投資者來說,還有兩成的本金可以拿回,不用再承擔穿倉的損失,這對投資者來說算不錯的結果了,還是要感謝銀保監會和國務院金融委員會的發聲,才讓中行低了頭。

當然投資者可以選擇不進行和解,和中行打民事訴訟官司,但是最後的結果不一定能有和解的方案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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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務院金融委和銀保監會對原油寶事件的高度關注和督促下,終於有了新的進展,近日中國銀行終於給出瞭解決措施,中行承擔部分損失。

5月5日,中國銀行發佈了最新公告,目前中行相關分支機構正按意見積極與客戶誠摯溝通,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協商和解。如無法達成和解,雙方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同時,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關機構追索的權利。

另據財新報道,原油寶事件處理結果如下:中行承擔穿倉損失。對於投資額低於1000萬的大部分客戶,由於不具有足夠的風險投資能力,可以退20%的保證金。對於投資額超過1000萬的客戶(不足100人),認定為專業投資者,不退保證金。雖然中國銀行在上述公告中並未透露具體賠付方案,但有消息透露,很多投資者都收到關於“投資者陸續收到賠付方案通知”的消息。

有知情人士表示,“銀行可能會讓客戶籤和解協議和保密協議,想要拿到賠償,投資者需要負保密責任。”和解協議也顯示,投資者因負油價意外情況產生的負價虧損將全部由中國銀行承擔、銀行將不再追償,因負價虧損劃扣的保證金中行將進行退還。除了承擔負價虧損外,中行還將對受損客戶進行補償。

對於目前中行給出的解決方案,不少投資人表示暫時無法接受,要求按照4月20日22點的價格進行結算。不過也有投資人表示可以接受中行的和解方案,“畢竟投資有風險,也要尊重遊戲規則。”

對於無法達成和解的,中國銀行的公告中也說明“雙方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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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終於服軟了!據悉,原油寶事件後中行態度強硬,但現在已初步擬好和解協議,具體內容是穿倉部分由中國銀行承擔,另外會補償虧損的保證金,最高比例為20%。

那這個解決方案到底如何呢?給我們帶來什麼風險啟示?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於原油寶的話題。

【為什麼服軟?】

原油寶事件剛發生時,中行態度強硬,聲稱投資者如有持倉,請在24小時內補充至100%;如無持倉,將視為欠款,銀行有權向人民銀行申請將欠款記錄納入其徵信。

現在中行服軟,主要因為理虧,具體理由如下:

1、協議中聲明不帶槓槓,應該不會穿倉才對,最多虧完本金,但最後卻穿倉了,所以該產品有違規嫌疑,或者審核人員沒有充分意識到其中的風險;

2、中行在銷售過程中,將該產品的風險等級定義為R3,但讓投資者的虧損幅度遠超R5等級,這個責任中行推卸不了。

【中行唯利是圖惹麻煩】

明眼人都知道,原油交易風險遠超股票和一般期貨,連資深交易員也要三思而後行。中行向非專業投資者推出這個業務完全是因為唯利是圖,因為有可觀的交易手續費和對賭收益。這說明大銀行沒有大家想象的那樣冰清玉潔,其實也只是一家逐利企業,具體邏輯如下:

1、銀行等金融機構本身也是企業,以盈利為目的,也會陷入法律糾紛,經營不善;

2、金融機構具備所有機構的法律風險;

3、金融機構表內業務屬於中介業務,受制度保護。但原油寶不是銀行存款,不受央行兜底保護。

簡單來說,中行想靠原油寶賺錢,但因為風險意識不足,最後玩脫了!

【風險警示】

那通過原油寶事件,我們能得到什麼風險啟示呢?小馬讀財概括了三點:

1、銀行存款有保障,其他理財項目沒保障;

2、低風險高收益項目肯定存在不合理之處;

3、高風險低收益項目比如P2P,相當於騙子。

所以,投資者應該只投風險和收益匹配的產品,切勿犯傻。

【總結】

綜上,中行終於對原油寶事件提出和解方案了,總體來說還不錯,但很多投資者仍然不滿意,小馬讀財會後續跟進。另外,通過這個事件我們應該知道在光鮮的外表下,中行也只是一家逐利企業,推了不該推的產品,陷入糾紛。

以上內容僅代表小馬讀財觀點,並非標準答案,小馬讀財也不提供標準答案,如有質疑歡迎提出,我們歡迎高質量的不同聲音與我們共同探討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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