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武进区居民医保“两病”待遇开始实施

重磅!武进区居民医保“两病”待遇开始实施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自5月1日起,参加武进区(含经开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人员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开始实施!新政策“大礼包”将惠及武进区47.64万名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对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重磅!武进区居民医保“两病”待遇开始实施


重磅!武进区居民医保“两病”待遇开始实施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护航政策落地。区社保中心作为具体落实单位,与区医保分局、区卫健局迅速行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签约家庭医生”城乡居民健康和费用双重“守门人”的作用,制定“家庭医生受理、向上集中审核”操作流程,明确“两病”保障对象、申报流程和待遇水平,确保“两病”保障机制稳健运行。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合理引导预期。围绕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区社保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武进中医医院、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慢病管理职能,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合理引导预期,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和待遇标准,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人人知晓。

三是明确保障标准,减轻患者负担。按新政规定,参加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武进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刷卡配合规药品的费用,一个年度内,在最高限额800元以内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同时患有上述两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合规药品费用最高限额提高至1200元,也由统筹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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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保障待遇科普

  • 保障疾病:高血压病、糖尿病。
  • 保障对象:当年度参加武进区城乡居民疾病医疗保险并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新申请纳入“两病”保障的参保人员,经基层医疗机构确诊并签约,由区社保中心完成备案后,次月起纳入“两病”保障范围。
  • 保障内容:享受“两病”保障的患者必须完成家庭医生签约,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系统管理,在武进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均可实现刷卡配药。
  • 用药范围: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我市适用的药品范围共计2730个品规,武进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可根据相关诊疗规范优先选用药品库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和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 就医管理:城乡居民在武进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须提供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门诊实行直接刷卡结算,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部分自付费用。
  • 政策衔接:“两病”合规药费补助待遇与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重复享受;住院期间不享受本待遇,发生的“两病”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管理。
  • 政策咨询:区卫健局疾控科 :86310256;区医保分局医保业务科:86316215:区社保中心医疗管理科:86529739。

来源:武进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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