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18歲,為什麼高三是早戀不能談,大學不算早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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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真心相愛,我支持!只是有些問題題主要考慮清楚!

第一,戀愛後,如何處理戀愛與學習的關係?會不會因為戀愛導致自己無心學習,或者花在學習上的事情少了。

第二,是否值得。很多因愛受傷的人,他們的愛開始時也很美好,所以你是否具有明確的判斷能力,這個人值得愛?

第三,規劃。為愛負責的做法是為兩個人規劃,你們的想法是否達到一致,是否為了兩個人的未來,一起做了詳盡可執行的計劃?

如果這些考慮得很清楚,我覺得是支持的,愛無早晚,我身邊就有一對夫妻是我高中的同學,兩個人高二開始戀愛,雙雙考入理想中的大學,後來結了婚,一直很幸福!


大象大老師


18歲的高三學生,與婚姻法規定的男最低22歲,女最低20歲,相差幾年。所以,稱之為早戀。


為什麼家長和老師極力反對學生早戀呢?你們正青春年少,風發正茂,正是茁壯成長的黃金時間,也是人生的重要轉折點。恰這個時候去耍朋友,很不是時候。

因在高中耍明友,大家都是在讀書的學生,所吃所穿所用全靠父母供給,根本不知道這錢的來之不易。

由於沒有經濟基礎,職業未定,個人發展方向不明。一切的一切都是漂浮的。既然,漂浮不定,為什麼還要去做不作邊際的事情呢?豈不白白浪費時間。

這又讓家長擔心,談戀愛或多或少,都會對學業有影響,一般女生影響會更大,因女生更重情。

倘若高考兩人都考不上大學,雙方就是一位普通的高中生,這麼低的文化程度,除去幹體力活,或去學一門技術外,又能幹什麼?

那麼肯定只能勉強能養活自已,必定沒有多大出息和作為,這樣下去你們能過得幸福嗎?顯然不行。

當你隨著年齡的增長,對社會的認識越來越深入時,自然會後悔莫及。



或任意一方考上了大學,由於差別太大,絕對不會成功的,何必去浪費光陰。

倘若你不談戀愛,各自認真學習,雙雙都考上好的大學。那時到大學後,過一、兩年,大家年齡也就二十多歲,接近法定婚姻年齡,所以,不叫早戀。這時談戀愛,雙方都是大學生,彼此學歷相當,又是高中同學,相互瞭解,這時兩人在大學談戀愛,家長是支持的。

待大學畢業後,工作一、兩年後,自已有一定的積蓄,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這時就可組成家庭。

在這時,由於你們都是大學生,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可以憑自已的能力蕎家餬口。大家知道,經濟基礎是穩定家庭的重要基石。只要有了餬口的能力,家庭才能過得幸福。


所以,18歲的高三學生不能早戀,只能在大學談戀愛的道理。


吉星高照13048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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