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首例!阿壩中院成功調解一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蘇娜 胡曉瑩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夏菲妮 文/圖


​全州首例!阿壩中院成功調解一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白某某履行補植復綠義務,恢復1882平方米植被,並管護撫育5年……4月20日,記者從阿壩中院獲悉,該院在審理阿壩州檢察院訴被告白某某毀林開荒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案中,主動聯繫檢察院、林業和草原局,強化部門聯動“共建圈”,使得案件成功調解,受損環境得到及時有效恢復。據悉,該案系阿壩州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8年8月19日,白某某在未辦理林地徵佔用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墾茂縣永和鄉臘普村後山集體林2.82畝,茂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罰款決定。案發後,阿壩州檢察院認為白某某未對毀壞的林地進行補植復綠,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沒有得到修復,社會公共利益處於被侵害狀態,遂向阿壩中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近日,阿壩中院在審理阿壩州檢察院訴被告白某某毀林開荒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一案中,得知被告白某某自願履行補植復綠義務,遂聯繫了阿壩州檢察院、茂縣林業和草原局實地勘驗了被毀壞林地,並就白某某補種林木的種類、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詳細向茂縣林業和草原局工作人員諮詢了意見。後在阿壩中院主持下,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就植苗技術要求、管護、驗收時間、種苗設計等方面進行協商,並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白某某按照茂縣林業和草原局出具的《永和鄉臘普村植被恢復綠化建議方案》的要求履行補植復綠義務,恢復植被面積1882平方米(2.82畝),並實施管護撫育5年,由縣級以上林業和草原部門按照方案進行驗收,若驗收不合格則由被告白某某補種或承擔植被恢復費用14601元。

據阿壩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案系阿壩州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其圓滿調解既有利於受損環境得到及時有效恢復,又實現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據悉,近年來,阿壩中院始終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探索完善恢復性司法機制,不斷豐富“四圈四同”環資審判內涵。

來源:四川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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