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宁律师:自书遗嘱常常会出现哪些bug?

形式要件在遗嘱类型的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

在大量的案件中,一份遗嘱被认定无效并不是因为它所处分的财产或其他方面存在问题,而是因为它连形式都不符合法律要求,导致直接被认定为无效。

这种情况会给立遗嘱人及其指定的继承人带来非常大的损失。因此,这个问题是立遗嘱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法定的遗嘱的分类和形式要件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主要分为以下五种形式: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自书遗嘱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到的一种类型。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要求必须亲笔书写,签名,同时要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一份遗嘱,其形式就已经是完备的了,不需要其他任何人在场见证,也不需要任何其他证明。这样的一份遗嘱,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拿出来是成立的。

自书遗嘱的主要要求

1 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

随着电脑、打印技术的普及,很多人提笔忘字。支付宝、微信的普及,使得现在连银行账单、信用卡单都不用签了,需要写字的场景越来越少。这种情况必然会引发很多问题。

法律之所以规定遗嘱需要亲自书写,是有考量的:

第一,亲笔书写不容易伪造、篡改。

第二,一个人如果能够完整、逻辑清楚,意思表达清晰,书写工整的写出一份遗嘱,基本可以判断其行为能力是正常的。

假如你拿到一份打印在A4纸上的遗嘱,上面歪七扭八地签了一个名字,你能判断这是立遗嘱人自己真实的意愿吗?能确定他签字的时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受到胁迫或欺骗吗?

现实生活中,有些老人在医院卧床治疗,其家人可能就直接给到他一份文件,告诉他是医院的文件需要签字,老人也没细看就签字了,最后发现其实内容是一份遗嘱,这就是典型的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欺骗。

Case:

周老先生在2013年的时候突然中风,中风后没多久就去世了。他在去世前和李女士结婚(二婚),此前周先生就育有三个子女。

老人去世后,李女士突然拿出来一份遗嘱,遗嘱是打印的,上面有老先生亲笔签名。周老先生子女对此不认可,起诉到了法院。

李女士说,老先生当时在病床上已经无法写字,去找了一个打印社员工,在老人的病床前用电脑按照老人口述记录,然后回到打印店打印,第二天由老人签字。

尽管打印社的员工出庭作证了,法院最后仍旧判决这份遗嘱是无效的。

为什么?因为自书遗嘱一般要求亲笔书写。

之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严格要求立遗嘱人亲自拿笔书写遗嘱的,但随着技术的进步,法院对这一方面要求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然而,在大量出现此类情况的时候,如果一概不保护,也极其容易出现问题。所以,打印遗嘱在形式上的要求更加严格。

是不是由老人亲自打字?亲自打印?老人是否会打字?当时是否有条件去使用电脑?打印完以后,如何保证他是在意识清醒的时候签的字?

在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最后会认定遗嘱无效?因为他是找的第三方人员帮忙打字、打印,这本身就不符合亲笔书写的要求。哪怕不是亲笔书写,也是应该自己亲自打字。

为什么要亲笔书写?因为口述记录可能会产生千差万别的变化。你说出一句话,别人给你记录,有一个字不同,你的意思可能就完全变了。

如果打印的遗嘱不属于自书遗嘱的条件,那么它符合代书遗嘱的条件吗?

立遗嘱人表述,找一个人替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写,或者打字。答案是,也不符合。因为我国在代书遗嘱上也有明确要求。

首先,代书遗嘱要求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中的一位见证人进行代书。

从上述案例中来看,虽然打印店员工承认自己替老先生打字了,但除了打字的人之外,还应该有一个人是见证人,至少有两个人,才能够基本符合代书遗嘱的要求

其次,代书遗嘱还要求代书人和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字。

所以,上述案例中的打印遗嘱无效。既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条件,也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条件。但是,是不是所有的打印遗嘱一概都会认定为无效?不是。

现在,有些老人知识非常丰富,70多岁还会在网上写专栏文章。所以,当你有足够证据证明老人具有打字、打印的能力,而且内容也都符合条件,且有亲笔签字时,并不必然被认定为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 自书遗嘱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在于签名

往往在发生争议的时候,遗嘱人的指定的继承人就会说:“这是留给我的遗嘱。”其他继承人就会提出异议:“我们怎么知道这是他写的,是他亲笔写的吗?”纠纷由此而起。

因此,我们在给别人提建议的时候,都会建议代书遗嘱的时候,亲笔书写、亲笔签名,而且要注明年月日。

  • 注明年月日

注明年月日,涉及到后面是不是还会有其他遗嘱,是不是会有撤销或者变更。另外,注明年月日,有助于判断遗嘱人在当时当地的时间点上,是不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神智各方面身体条件是不是符合要求。

  • 亲笔签名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亲笔签名。有人在一生中用过好几个名字,甚至一些比较传统的老人,除了名还有字。这些名字认哪个呢?身份证是我们法定的身份证明的证件,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有的遗嘱甚至还会签外号,这种情况发生在农村非常多。

  • 未雨绸缪

在这种情况下,要未雨绸缪。在留下一份自书遗嘱的时候,还要留下可以证明签字真实性的一些其它文件。怎么证明?银行的账单、信用卡的签单、银行的提取款凭证,或者对外签署的合同上面的签字,这些都是有很高证明效力的、能够证明笔迹真实性的文件。

有的人遗嘱时间跨度很长,立遗嘱的时候可能60多岁,但一直健康的生活到80多岁,中间跨了20多年,笔迹也可能会发生很多变化。

大家不要认为一个人的笔迹有司法鉴定就一定是很准确的。并非如此,虽然笔迹是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鉴定,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在司法案例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第一个鉴定是认为是本人书写,第二个鉴定推翻了这个结论,甚至还有第三个鉴定,第四个鉴定,每个鉴定的结论都不一样。

这时候,你留下一个足以判断你的笔迹真实性的这种文件就显得非常重要。

如果继承人或其他非指定继承人提出来异议,但都找不到「检材」(鉴定材料),要怎么办?申请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是什么?除了这份遗嘱之外,你还要有一份能够与之进行对比的东西。如果除了这份遗嘱,找不到能够有效或者真实性比较高的比对材料,法院也没办法,最后可能只得认定无效。

以上都是自书遗嘱,经常发生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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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丨张宁律师

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5年律师执业经验。曾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具有大量民商事案件审判及代理实务经验。

来源丨CWMA*财策研习社线下沙龙

整理丨财策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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