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货币载体的视角看比特币

从货币载体的视角看比特币

之前讨论过货币是什么,讨论过货币的起源和本质,它是一种可广泛观察的现象。我们看到货币不是市场参与者集体协议达成的,而是一种经济化个人行为的可观察的结果:他们将自己的商品交换为更具可销售性的商品,从而让自己获得更多更好的交易机会。货币是一种自发生成的广泛的交换媒介。(蓝狐笔记:这就是为什么恶性通胀地区的人们愿意将其本地法币交换为通胀更低的其他法币或黄金,甚至是btc的原因)

理解货币的本质使我们能够确定如下两者作为决定货币载体的决定性特征:可销售性、交换特定商品所需的经济牺牲程度(蓝狐笔记:其实就是交易成本)。理解成为货币的特定物质载体,因此,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可销售性”的概念。正确评估影响一种商品可销售性的各种相关因素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难以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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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可以辨别出一些显著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在多数情况下最具有影响力。探索这些影响的力量将为我们提供共同的例子,更为重要的是,为我们提供处理具体案例和进行分析的一般方法。

通过研究一些跟商品可销售性相关的基本考虑因素,本文旨在提供一种通用方法,以评估不同商品以货币形式出现的可能性。

可销售性的考虑因素

如上所述,商品的可销售性,由于过于复杂很难正式地进行通用化,至少在没有失去一些关键考虑因素的情况下。相反,我们这里采用的方法是研究重要因素,并用适当方式来分析它们。

我们将通过研究三种常见的考虑因素,会从研究什么样的商品内在特征对其可销售性产生影响开始。

跨规模的可销售性

第一种类型我们称之为各种规模的可销售性。它涉及在不同规模交易(就价值而言)中使用商品所涉及的成本。调整商品数量以准确反映特定交易价值所需的经济成本越低,则该商品可能适合的交易机会就越多,其可销售性就越高。(蓝狐笔记:主要探讨可分割性)

影响这种类型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商品的可分割性。商品的可分割程度取决于我们可以将商品的整个单位分割为子单位的程度,同时还能保持全部数量的价值。如果我们举个例子,椅子是不易于分割的,因为半个椅子的两个子单元价值比整张椅子的价值低很多。另一方面,银子具有相对较高的可分割性,一个银币的两半通常与整个银币的价值相同。

在评估可分割性时,有两个基本因素我们应该考虑:单个单元实际上可以分割为子单元且能保持相同总价值的程度;分割商品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成本。

一个商品能被分割越多,分割过程产生的成本越低,那么,我们可以说该商品的可分割性越强。按照上述的第一个标准,白银表现优秀;但按照第二个标准,分割白银的过程很不方便,且需要专门的劳力,分割过程成本较高。

跨地区的可销售性

第二种类型涉及商品跨不同地区的可销售性,也就是商品的可携带性。这种考虑有两个主要的组成:商品的运输成本以及转移商品的交易成本。在不同地区运输和交易商品所涉及的经济成本越低,其可获得的交易机会就越多,商品可销售性就越好。(蓝狐笔记:主要探讨可携带性)

但是,这种考虑不仅限于物理距离本身,尤其是在现代经济中。当我们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常都会产生小的固定交易成本,与收款人距离无关,即使收款人是银行本身也如此。

即使它们没有交易成本,这种成本也会使一些小的、无形的支付变得不经济。我依然将它归类为“位置”类型,出于方便的原因,大多数情况下,因为物理位置确实扮演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跨时间的可销售性

这里讨论的最后一个类别是跨时间的可销售性。商品在未来保持其价值的时间越长,它对其拥有者引发的经济成本就越低。(蓝狐笔记:主要探讨耐用性)

在这方面,最显著的考虑因素是商品的耐用性。即,随着时间推移它能保持的完整度,以及保存它所需的成本。例如,我们可以看到易腐商品的耐用性很低,而其他商品(如黄金)则具有很高的耐用性,并且可用很小成本或零成本保存。

商品耐用性越好,就越能维持其价值并在经济中得到使用。因此,更好的耐用性增加了对该商品的需求,从而提高了可销售性。

跨时间的可销售性,以及其他上述讨论的类型,通常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不一定是商品自身固有的属性。现在,我们将讨论这些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们并不是商品的固有属性,但对于商品的可销售性、生产和供应产生巨大的影响。

货币供应

商品的供应以及其生产的特征可能是其可销售性的最大“外部”影响因素。货币生产过程的处理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但可以肯定地说,它可以对商品的生产及其可销售性产生重大影响。(蓝狐笔记:货币商品需要一定的稀缺性,否则供应量过大,货币无法成为等价交换物)

下面我们将讨论更加具体的问题,即货币供应的增长对其可销售性的影响,以及这种增长带来的可能后果。

所有商品都服从于边际效应递减法则,货币也不例外。这种经济规律表示,商品对经济个体的边际效应是随着其可支配供应的增加而减少。

其中的原因是,通过经济化,个体会优先将特定商品来满足其更紧急的需求。然后,随着商品单元的增加,他会使用其去满足次紧急的需求,这导致他会给每个新增的商品单元分配较低的使用价值。

这种法则对货币的影响

作为价值存储的货币用途不应该与其作为交换媒介的内在属性相混淆,但我们应该将其视为提升其可销售性并最终增加其交换媒介用途的因素。

计价单位

货币的第二个用途是计价单位。即,通常用来衡量价格和价值的基本单位。货币在经济交易和流通中用作计价单位的理由是因为我们对货币的兑换价格拥有广泛的知识。

由于它的可销售性,货币的独特属性是,它是作为交换中最常用的媒介而广为流通。由于人们在交易中积极使用货币,我们了解到市场上商品的经济交换价值相关的知识,完全都是以货币来进行计价。

通过作为交换媒介的广泛使用,货币自然地在经济计算和价格形成方面更容易处理,因为我们可以就市场中的几乎所有其他商品上获得关于其交换“等价性”的最准确数据。

然而,我们应该提到,尽管货币自然倾向于成为通用的计价单位,但它根本上来说并非是货币的固有特性。完全可以想到的情况是(尽管不太可能),货币通常并不是作为计价单位而存在,以及非货币商品作为计价单位的用途。

米塞斯揭露了货币功能是计价单位这一说法的逻辑缺陷,他说这就像是“描述纬度和经度的测算作为星星的功能”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讨论的功能对人类是有用的工具,但它不是本质,也不是所研究对象的起源,而仅仅是人们进一步使用它的工具。

我们在此得出结论,货币定义所内在的唯一用途是流通中的交换媒介。尽管从经济学的角度,货币作为价值存储以及计价单位的用途是可能的,甚至是有效的,而这些都是货币可销售性的自然产生的副产品,它肯定不是货币定义中的关键部分。

结论

可销售性是货币物质载体的决定性因素,且受到各种可能因素的影响。我们通过多个案例看到,商品的特定属性(如可分割性、可携带性以及耐用性)都可能会影响其可销售性。我们还看到,货币的供应和生产,也就是说它的硬度,也会作为外部因素影响到其可销售性。

随着货币的出现,人们自然会倾向于使用它作为价值存储和计价单位,原因是一些影响其可销售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商品作为货币出现的可能性与这些用途所需的质量相契合。但是,这些角色对货币来说是“次要”的,并且是作为交换媒介用途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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