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房屋買賣糾紛經律師函發送得以解決!瞬間感覺自己的工作很有價值!從業以來,雖說辦案不多,經手的案件或調或撤或勝訴,我的執業理念就是儘量將糾紛解決到判決前,實在不行就力爭勝訴吧! 分享到: 關鍵字: 案件 或調 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