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布今年立法计划,华侨捐赠将有法可依

4月23日,江门市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会议,总结全市去年地方立法工作,部署落实今年立法任务和下一阶段立法工作。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中强,江门市副市长林春生出席会议。

江门公布今年立法计划,华侨捐赠将有法可依

江门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会议。郑琦 摄

记者从会上获悉,《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委批准,已向社会公布并印发执行。今年,全市计划共安排5项法规项目,包括继续审议项目1项、提请初次审议项目1项、预备项目2项、调研项目1项。

其中,《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2019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有望于2020年8月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提请初次审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拟于2020年10月进行一审,于2021年5月通过。《江门市华侨捐赠项目管理条例》和《江门市消防条例》为预备项目,起草单位分别为市侨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力争于10月底前向市政府提交法规草案建议稿。《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则为调研项目,该项目计划于10月底前向市政府提交调研论证报告,从而为项目立法评估做好准备。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江门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成绩。地方性法规《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9修正)》《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处于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阶段;地方政府规章《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已制定出台。

其中,《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是全市首部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地方性法规,也是首部由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实体法,具有鲜明的江门特色。在立法过程中,先后征求370多名市人大代表意见,与100多位新会柑种植户座谈,实地走访多家代表性企业,累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开展实地调研40余次,收集意见200多条,前后易稿30多次,很好地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措施和成果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度到江门市分别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江海区被省人大常委会推荐为全省唯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记者】郑琦

【作者】 郑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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