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再獲優惠: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江蘇省總工會於3月30日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落實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全省小微企業實行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去年江蘇省總工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小微企業暫緩收繳工會費的通知》(蘇工辦【2019】73號),對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按規定免徵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屬期),暫緩收繳工會經費。

這次的通知,在73號文的基礎上,擴大了享受的範圍,不再限於免徵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當然73號文繼續有效,符合條件的仍暫緩收繳工會經費),其他只要是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小微企業,都可以享受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政策。

不確定自己是否屬於小微企業?請參考下面的表格:

小微企業再獲優惠: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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