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駕被查 妻子“護短”阻礙執法被拘

4月17日晚上11時許,赫章縣公安局媽姑鎮交警中隊的執勤民警在酒駕檢查過程中,查獲一起

司機酒駕違法行為。原本一場常規的例行檢查,卻被其妻子鬧得不成樣子……


丈夫酒駕被查 妻子“護短”阻礙執法被拘


在現場,駕駛員蔡某某非常配合檢查,並對自己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但是在民警執法過程中,蔡某某的妻子桂某某情緒卻異常激動,多次阻撓執勤民警正常執行公務。

丈夫酒駕被查 妻子“護短”阻礙執法被拘

民警多次勸阻,並建議桂某某先回家,但是桂某某仍然不聽勸阻。在民警對蔡某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時,桂某某竟出言不遜,辱罵執勤人員,在執勤人員上前勸阻期間伸手推搡辱罵,阻礙警察執法。

丈夫酒駕被查 妻子“護短”阻礙執法被拘

最終,因桂某某的行為嚴重妨礙正常公務執行,執勤民警聯繫了媽姑派出所,對桂某某進行移交,依法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丈夫酒駕被查 妻子“護短”阻礙執法被拘

經民警檢查,蔡某某因酒精含量為百分之22毫克的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蔡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並將其原有的機動車駕駛證B2降為C1,扣留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桂某某因阻礙警務人員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法對

桂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

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配合警方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法從重處罰。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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