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的出现,是否加重了你的焦虑?

“离婚冷静期30天”的出现,是否加重了你的焦虑?


#民法典草案拟删除冒用身份证结婚无效规定#

#离婚冷静期#



今天一大早

这两个话题伴着“婚姻法”上了热搜

才发现,民法典这些议题火了

前者提醒我们

如果你的身份被别人盗用结了婚

你可能必须走诉讼才能解决

后者告诉我们

即使你是协议离婚

各种扯皮协调好不容易搞定了

去了民政局,对方30天内反悔了

又全都是白搭

“结个婚不是本人都没关系

离个婚还有30天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30天”的出现,是否加重了你的焦虑?


身份盗用,结婚无效被撤销的话题

网上评论褒贬不一

不好过早做出评价

可能是带节奏,可能是错误解读

但认认真真,反反复复地看过之后

可以肯定的是,“离婚冷静期”这一条

洗无可洗,很是无语!


“离婚冷静期30天”的出现,是否加重了你的焦虑?


--离婚冷静期:

意思是,双方到民政局签字后,至少要等30天才能拿到离婚证


30天内有一方申请撤回,民政局就不发离婚证。


其次,在冷静期(已经过了30天)届满后再过三十天,有一方不去领,也视为撤回申请,民政局不发证。


民政局不发证,意味着离婚协议不生效。


“离婚冷静期30天”的出现,是否加重了你的焦虑?


离婚--是两个独立意志的个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的合意。


既然双方已经决定离婚,并已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这样的意思表示和登记行为就应当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再设立30日的所谓冷静期,并规定在冷静期结束后,如果一方未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这样的规定明显违反禁止反言的基本诚信原则,或助长一方的食言或要挟心理。


“离婚冷静期30天”的出现,是否加重了你的焦虑?


现在的情况简单总结一下:

就是你可以激情结婚,也可能“被结婚”

还有可能因为“系统不通”被骗婚



但是要离婚,以后难度可能会再次升级

离婚冷静期这事

就是在提醒我们

“婚姻有风险,入坑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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