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寧波中心城區恢復禁貨相關規定

疫情期間,為了更好地服務抗疫工作,寧波中心城區臨時取消了部分禁貨措施。如今,疫情趨穩,為服務市民通勤、助力復工復產,結合近期學校開學等中心城區道路交通運行狀況變化,

市公安交警部門決定自5月6日起,繼續實施《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寧波市中心區範圍實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通告(2012年3月27日)》及該《通告》實施以來新增、調整的禁貨相關交通管制措施。

據悉,屆時將繼續實施的還有《關於放開中心城區皮卡車通行交通管制的公告(2020年第10號)》《關於放開中心城區部分新能源貨車通行交通管制的公告(2020年第11號)》。浙B號牌皮卡車(備案登記後)、浙B號牌部分新能源貨車可繼續按照公告相關規定在市區通行,但不得在中心城區24小時禁所有貨車的道路(如高架道路等,具體以各公(通)告為準)、夏禹路隧道、尹江路隧道、常洪隧道、寧穿路隧道、江澄路隧道、慶豐橋江北段匝道、鐵路寧波站南(北)出發平臺及上下道路通行。 此外,交警部門還對東環南北路的禁貨措施進行了調整。00:00—24:00,禁止所有貨車在高架道路通行;00:00—24:00,禁止五軸及以上貨車在跨線橋、地面道路通行;07:00—21:00,禁止中、重型貨車在跨線橋、地面道路通行;07:00—09:00、16:30—18:30,禁止輕型貨車(不含封閉、廂式)在跨線橋、地面道路(其中,明州大橋段在施工期間禁行時間為7:00—10:00、16:00—19:00,施工結束後恢復07:00—09:00、16:30—18:30)通行;00:00—24:00,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在高架、跨線橋道路通行;00:00—24:00,禁止摩托車在高架、跨線橋道路,地面道路(鄞縣大道—鎮寧西路)通行。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所提“高架道路”為

東環南路高架(淺水灣農莊口—通途路段);“跨線橋道路”為上跨雄鎮路段、上跨中官路段、上跨鎮寧西路段、上跨江南路段、上跨凌雲路段、上跨通途路以北段(以上跨線橋道路含主線和進出主線匝道);“地面道路”為高速東錢湖出入口—北環東路(含明州大橋,不含前述高架和跨線橋道路)。記者 陳燁 通訊員 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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