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文/小秦


近日,從星光大道走出來的草根明星“大衣哥”家門被踹一事引發網友關注,踹開朱之文家大門的那兩人,拘了!踹別人家大門是鄉村近鄰間開的一個玩笑,還是玩過火的犯罪行為,今天小編和大家一起從法律角度聊聊此事件.....


01

“大衣哥”是誰?


大衣哥,原名朱之文,是山東菏澤單縣郭村鎮朱樓村人,因在山東電視綜藝頻道《我是大明星》選秀欄目中,身穿軍大衣以一曲《滾滾長江東逝水》如楊洪基原音重現,而技驚四座。


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於是網絡拍客便找到這段視頻發到網上,並引來大量網友的關注和熱捧,朱之文隨即被網友奉為中國“真正的農民歌手”,“我是大明星版”的蘇珊大叔,“中國星光大道”版的旭日陽剛,綽號“大衣哥”。


02

“大衣哥”被踹門事件回放


“大衣哥”朱之文家門被踹,前天上了微博熱搜。這名戴著墨鏡的男子,在眾人“一、二”的慫恿下,飛起一腳,踹壞了朱之文家的大門。事後,他得意洋洋地說:“沒事,沒事,他不敢管我。

緊接著吃東西的男子竟大搖大擺的走了進去,而後被髮飆的大衣嫂趕出家門。不過後面的一幕卻很讓人解氣,該男子剛被丟出去,又被拽了進去,只聽院內一頓咆哮的質問:是你跺(門)的吧?再然後只聽到“啪啪啪”的打臉聲,同時還能隱約聽到朱之文勸阻的聲音。儘管發生這麼不愉快的一幕,朱之文還是在家中走了出來,他的臉上透露出幾絲不悅還略帶苦笑,但似乎又無可奈何。不過,面對粉絲們的合影,朱之文又很快的調整好了狀態,臉上又掛滿了微笑.....


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看似一場惡作劇事件,其實已經觸犯了法律底線......


03

踹門者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嗎?


有一條經典的法律諺語: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英】約翰·洛克


原文為:即使是最窮的人,在他的小屋裡也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風可以吹進這所房子,雨可以打進這所房子,但是國王不能踏進這所房子,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間破房子的門檻。

清楚的闡釋了,私有財產是人權的基礎源,沒有私有財產無人權可談!

由此推理,公民的私宅,是自己最隱私的住處,一切非經允許的進入,都是觸犯私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從事件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踹門的兩個人,一腳把門踹開後,隨即跑進人群,並沒有進入“大衣哥”家,吃東西的男子,雖然“大搖大擺”進入大衣哥家門,在遭到“大衣嫂”怒斥後,也是即刻從院內出來,並沒有“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踹門者的行為雖然極其粗魯,缺少教養,但法律的每一條罪名都有其“門檻”,也必須遵循“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事件中踹門者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入罪標準。


04

粗魯的踹門人構成尋釁滋事罪嗎?

事件中的墨鏡男,後退幾步,瘋狂一腳,踹開大衣哥家門,隨後笑嘻嘻的跑進人群中......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入罪標準: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事件中,踹門者踹開“大衣哥”家的大門,隨後“大衣哥”無奈走出家門後與“粉絲”合影,人群並沒有異樣,大家也完全將此看做是一場鬧劇,等一系列行為來看,踹門者並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警方趕到後,“大衣哥”也曾明確表態,理解粉絲的所作為,不建議追究責任。

綜上,可以看出,踹門者確實有違法行為,但此行為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也就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05

法律對踹門人的行為最終定性為?


事件中,踹門者確實粗魯的踹開了大衣哥家的門,免於刑責不代表可以獲得法律底線內的原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4月18日,單縣公安局警方在調查之後,將踹門者二人迅速抓獲,並因其尋釁滋事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06

結語


大衣哥成名後,曾出錢給村裡修路,辦學......


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對村民也是慷慨到極致,一人之力,餵養著一群村民的貪婪,更有甚者靠著直播他生活中的吃喝拉撒賺錢。


草根明星“大衣哥”被踹門,踹門應該怎麼處罰?


但大衣哥十年如一日毫無底線的善良,換回來的卻是肆無忌憚的“踹門”事件,寒心之餘,更要看清人性!


詩人北島說: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生而為人,我們當然要善良,但如果你過分慷慨、沒有界限,那最後其實就是縱容了人性的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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