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噹噹應該歸誰?

電商高老師


既然是“認為”,那就必須要選擇站隊一下了。

我個人覺得,雖然李國慶現在“奪章”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畢竟他和俞渝的離婚案還沒判決,沒有分割股權,也就無法確定到底噹噹歸誰。

但是,別忘了李國慶當初在噹噹網私有化的時候是多給俞渝分了股權的。無論俞渝有沒有李國慶說的那麼有心機,但結果已經說明俞渝從持股很少,變成了持股近半,當時如果沒有李國慶的首肯,是辦不成的。

所以,於理而言,噹噹應該屬於李國慶。俞渝應該退一步。



但,目前是俞渝在公司內掌權,而且噹噹網私有化後實行了執行總裁制度,並沒有成立董事會(按理說應該有董事會的),所以目前俞渝對當當網的把持程度超過李國慶。

李國慶也說了,自己奪章是第一步,未來還要進駐噹噹,經營管理。

但目前李國慶只能在早晚讀書的辦公室“遠程操控”,他發佈的一些通告,以及公司人事調整,能否真正落地執行還有待觀察。

最後,多說一句,如果有第三種選擇(即噹噹網不給李國慶,也不給俞渝的話),那他們可以選擇把公司交給自己的兒子,兩人的兒子現在也長大了。李國慶也說過,他和俞渝之間也只有兒子能居間調停。不如他們兩人都退一步,把他兒子扶上位,或許反而能成為一個企業接班的典型案例!

當然,我們這麼說,都是紙上談兵。噹噹網最終歸誰,還是讓他們兩口子吵架去吧!


CEO來信


噹噹應該先根據法律平分婚內股權,而後未來由誰管理交給股東會決定。

李國慶俞渝二人是先結婚,結婚後共同創立的當當網,噹噹網是兩人的婚內共同財產,不論誰做的貢獻大,不論兩人現在持有的股份比例是多少,從法律上來講,婚內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的話雙方都沒有過錯的話平分共同財產。

因此,從法律上來說,兩人所持股權之和再平分,就是兩個人應該持有的股份。但是目前俞渝持有60%多股份,而李國慶僅持有20%多股份,所以李國慶特別希望離婚以分得更多股份。而俞渝為了不分股份給李國慶,卻始終以感情未破裂為由拒絕離婚,兩人都鬧成這個樣了,俞渝的感情未破裂顯然就是糊弄人的,主要目的還是拖延離婚進程。

但離婚是雙方早晚需要面對的結果,一方不同意的話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因此李國慶早已向法院提交了離婚訴訟,目前離婚案已在審理過程中,可能由於案情複雜,耽誤的時間會長些。李國慶此次奪印事件,我覺得李的主要目的還是製造輿論,創造離婚案中有利於自己的局面,同時督促離婚案加快申辦進度。

未來噹噹應該屬於誰,我覺得李國慶的說法是最科學的,李國慶說盡快離婚平分股權,而後噹噹由誰來管理交給股東會決定。這種說法是最符合法律的,合法合情合理。而俞渝說法有點得寸進尺了,俞渝稱李國慶不再要求分更多股份就同意離婚,這顯然是一種無賴的說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七木財經


他兒子站隊誰 就屬於誰了 明擺著的事? 老李創立當當不假,看近期採訪他覺得是分配不公罷了 變相說明問題 依法這個屬於兒子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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