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

首先,是《證券法》規定的,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

那為什麼呢?

出發點就說保護投資者利益。

首先,保護作為各類專業從事證券交易及經營業務機構的從業人員,必然會在工作中獲得多於普通交易人的業務優勢以及信息優勢,如果允許其利用這類優勢進行證券買賣操作,就會大大損害普通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其次,證券從業及監管人員具有參與證券行業監管立法立規、交易審核、以及日常證券行業活動的業務需求,當其參與證券買賣活動時,必然與其所應當負有的職責產生衝突,影響職責的履行,擾亂證券活動秩序,損害投資人權益

而且我國對金融市場一直是保持嚴監管的態度,只要有1%的可能性,那就直接禁止。

比如炒股這件事情,假設證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那很多分析師在發佈買入看多報告前,私下用自己的賬戶先買入一部分股票,那後來看報告的機構投資者和散戶不就成了接盤俠?

雖然你可以說有很多方法可以監控證券從業人員的持倉行為,但是最徹底的就說直接不讓你有證券賬戶,完全杜絕,而監管層也就是從完全杜絕出發,設定了禁止炒股的監管紅線。

依據的是什麼法律?

我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明文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前款所稱證券市場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也就是說,對於違反有關規定情節達到嚴重程度的,證監會均可對行為人做出市場禁入的處罰,其目的除了對行為人的違法行為的懲罰外,還在於對證券市場秩序的清理,減少不法行為對市場的重複、長期侵害。

嚴令禁止都有人頂風作案,不禁止的後果可想而知了,下面是證監會的通報:

為何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

為何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

證券從業人員依靠信息優勢賺得近百萬,如果不給予嚴監管,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出於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是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可以炒股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