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什麼是循環經濟

什麼是循環經濟


常識|什麼是循環經濟

循環經濟的基本思路是把人類社會的生產方式看成人類與自然界之間的物質能量交換,在人類生產消費中產生的廢棄物,仍屬於這種物質能量交換中的一個環節,因此廢棄物是另一種資源,並將作為資源被利用,廢物治理將成為產業而被開發。

通過對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不僅發揮維護環境,消除汙染的制動閥作用,而且成為資源保護,促進新興產業的推進器。

循環經濟是把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融為一體的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的經濟活動。

20世紀80年代以來,綜合汙染控制作為一種新的環保方法,日益受到西方發達國家環境學界的關注,其特點是對各種形式的汙染和各環境因子實行整體的、系統的控制,克服傳統環保方法對汙染進行分散、個別的控制,而忽略了各種形式的汙染之間、各環境因子之間的聯繫和互動的缺陷。

綜合汙染控制的環保方法,就根源於循環經濟的新理念,即把經濟活動從“資源—產品—廢物—末端治理”組織為“資源—產品和用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都能在這個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的利用,從而使經濟活動對自然資源的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

循環經濟對傳統的將廢棄物進行被動的“末端處理”,代之以在生產和消費的源頭控制廢物產生的“管端預防”為主,配合廢物回收再利用和減量化的方法,從而形成一整套系統的以避免廢物產生為特徵的機制。

循環經濟遵循所謂的3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原則、再使用(Reuse)原則、再循環(Recycle)原則,三個原則呈現遞進性,在控制有害環境的資源投入到經濟活動、減少廢物產生的基礎上,加強產品的多次使用和反覆使用,只有在避免產生和回收利用都無法實行時,才允許將廢物進行最終的環境無害化處理。


常識|什麼是循環經濟


現在一些國家已經通過法律手段推進“綠色管理”,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1986年德國制定《廢物管理法》,強調把避免廢物產生作為廢物管理的首要目標。

1991年,德國首次按照資源—產品—資源的循環經濟理念,制定《包裝條例》,規定生產商和零售商對於用過的商品的包裝,首先應避免其產生,其次要對其回收和利用。

1996年,德國頒佈的《循環經濟和廢物包裝法》中規定,每年總計產生超過2000噸以上廢物的製造者,必須對避免其產生和消除這些廢物制定一個經濟方案。

美國1976年通過《資源保護回收法》,1990年通過《1990年汙染預防法》,提出用汙染預防政策補充和取代以末端治理為主的汙染控制政策。

日本製定的《廢棄物處置法》中規定,“生產者應當努力對伴隨其事業活動而產生的廢棄物加以再生利用,以減少廢物的排放量,同時,在產品的製造、加工、銷售過程中,應當考慮所製造、加工、銷售的產品、容器在變為廢棄物時,不會使它們的恰當處理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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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一些著名的跨國公司已經實施綠色管理,如世界上最大的化學工業企業——美國杜邦公司,任命專職主管環境事務的經理,負責指導和協調遍佈全球各公司的廢棄物回收清理工作,並利用廢棄物為原料生產新產品。日本的富士公司對廢舊膠片的循環利用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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