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妻子與孃家人合謀殺害家暴丈夫

這起發生在新加坡的案件,可能會與1993年上映的人肉叉燒包電影一樣,造成許多讀者對咖哩飯就此改觀。

事件最終雖然以懸案告終,但有關死者被做成人肉咖哩飯的消息,卻一直繪聲繪影地流傳著,成為新加坡當地人所知的傳說。

三年前無人知曉的殺人事件


1987年1月9日,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調查組的探員阿拉馬萊,從他的線人處得知三年前也就是1984年時,在烏節路的一間教堂中有位名叫甘洛慕都(Ayakanno Marithamuthu)的37歲男子遭殺害分屍。


乍聞此事的阿拉馬萊探員因為案發已經有段時間而感到有些難以置信,但他與這名提供線索的網民長久以來都保持彼此信賴的合作關係——對方提供的線索向來有相當的可信度。


而且這次提供的信息不但包含案發地點,就連受害人的名字都很確定,這讓阿拉馬萊探員無法等閒視之。


於警界服務了17年的馬萊探員,向來給人精明幹練的印象,所以當他的上司石坤成助理警監聽完了始末,又瞭解其消息來源的線人背景後,便立刻派人協助馬萊探員偵辦此案,並要求每日彙報調查進度——一則來自密報的疑案,儼然成為調查組手上最重大的案件。


新加坡妻子與孃家人合謀殺害家暴丈夫

▲該案件當時刊登於報章上的部分內容


儘管得到上司許可,能夠正式展開調查,但據線人的證詞,這起命案已經發生近3年,不論有什麼證據肯定都消失得差不多了。


在不敢冀望物證的情況下,馬萊探員決定從線人給他的名字,也就是被害者“甘洛慕都”身上開始著手。


通過調查人口失蹤檔案的結果,馬萊探員得知甘洛慕都早在1984年12月18日,就由其妻拉美雅絲(Nagaratha Vally Ramiah)報案協尋,被警方列為失蹤人口。


據拉美雅絲報案時的口供,她的丈夫甘洛慕都任職於新加坡公用事業局樟宜美仁山路度假營,並在該局擔任看守員的工作。


自當月12日起,甘洛慕都表示要前往雲頂度假後,她就再也沒得到丈夫的任何消息了。


在沒有甘洛慕都的出境紀錄、又找不到他下落的情況下,甘洛慕都從妻子報案的那天起,成了失蹤人口檔案中的一份資料,直到馬萊探員底下線人的密報,甘洛慕都這個不再為世人所關心的名字才再次浮上臺面。


愛喝不賭,卻在賭場失蹤的酒徒


哲學家喬治.貝克萊在1710年的《人類知識的原理》中曾說道:“一棵樹在森林中倒下,雖然沒人聽見,但仍然有發出聲音。”也就是說,或許表面看起來是毫無線索,但一定有人看到或聽到些什麼。


回顧印度裔甘洛慕都的生平,他與妻子育有還在學的兩女一子,妻子拉美雅絲雖然與丈夫工作地點不同,但同樣是一名看守員,家族中也有許多人從事這份工作,可以說是看守員世家。


根據馬萊探員等人的查訪,他們發現甘都平日嗜酒如命卻又酒品不佳,常在酒後藉故毆打妻子。


拉美雅絲不但多次因家暴而帶著孩子離家出走、投奔孃家,拉美的孃家人與甘洛的關係也因此其差無比;拉美的兄弟不僅多次上門找甘洛理論,還往往演變到近乎要動手互毆的地步。


雖然甘洛平時嗜酒成性,但身旁親友卻說他沒有賭博的習慣——那甘洛為什麼要前往以賭場聞名的雲頂酒店度假呢?


就算甘洛心血來潮、想豪賭個兩把,但甘洛早就向公司請了之後21日與22日的年假,為何不等到休假日,就擅自提早曠職度假去?從甘洛失蹤時的報案記錄看來,他的突然失聯確實有些不尋常。


種種疑點都令馬萊探員百思不得其解。反觀甘洛與妻舅間的爭執也已到白熱化的地步,兩方的關係可說是如同仇人般的水火不容——這是否也與甘洛的失蹤案有關?


為了證實自己的推測,馬萊探員將拉美雅絲以關係人的身分請來警局詢問,但拉美雅絲支吾其詞的不尋常態度,只更加深了馬萊探員的懷疑。


家人間的集體犯案?


馬萊探員將拉美雅絲與其孃家當成切入命案的破口,調查出拉美雅絲的其中一個兄弟,曾在1973因持械搶劫被判入獄、服刑一年半;另一名兄弟則在聯邦道巴剎經營羊肉攤生意,都是過著刀尖槍口舔血的生活。馬萊探員根據線人所密報的線索,大膽推斷甘洛可能是遭早有宿怨的妻舅們所謀殺。


雖然線人說涉案人共有3名,但馬萊探員認為,若是整個家族集體合作、犯下此案,那麼兇嫌人數極有可能再往上攀升。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馬萊探員鴨子划水似的暗中調查,在傳訊了三十多名可疑人物與3名可能涉嫌的附近住戶後,終於認為掌握到足夠的證據。


在接獲密報的同年,特別罪案調查組在3月24日凌晨2點左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進行了歷時7個鐘頭的大規模逮捕行動,將8名拉美雅絲的男女家人扣留起來,其中包括她本人、她的3個弟弟,分別是36歲經營羊肉攤的巴拉克裡希納.拉米(Balakrishna Ramiah)、31歲於財政部擔任度假屋看管人的拉他克里希南.羅摩耶(Rathakrishnana Ramayah),和28歲在Orchard Road長老會承接看管人工作的尚穆甘.錢德拉(Shanmugam Chandra)與3名弟媳,以及她54歲的母親,香頂.克里斯納薩米(Kamachi Krishnasamy)。


新加坡妻子與孃家人合謀殺害家暴丈夫

▲使用眾多香料如:眾酥油、白豆蔻、月桂葉、香菜和薄荷葉等的印度香飯


面對警方的訊問,在拘留室中的一家8口象是事前說好了一樣,全都表現出一問三不知的樣子,但馬萊探員就手中整理出的案發脈絡對涉案人進行疲勞審訊,拉美雅絲和家人終於在長時間的疲勞轟炸下漸漸敗下陣來。


根據幾人證詞中拼湊出的線索,馬萊探員得知疑似案發當天,也就是拉美雅絲所謂甘洛要去雲頂度假的1984年12月12日,拉美雅絲家族一行8人確實從上午開始,就逗留在證人口中的案發地烏節路教堂附近的宿舍中。


其中一位家人甚至在長時間的訊問下,坦承先以鐵棍將受害人甘洛打死後再切成小塊分屍,最後加入咖哩與米飯烹煮,以達成毀屍滅跡的目的。


這番證詞當然大大提高了拉美雅絲一家人犯案的可能性,也為特別罪案調查組打下一劑強心針。


但是,僅僅只有涉案人聚集在案發地附近這點,還遠遠不夠讓這8人定罪,尤其是嫌犯拿來滅證屍體的分屍刀具、烹煮屍首的特製大鋁鍋,以及裝盛人肉咖哩飯的器皿都無法尋獲,加上時間已相隔太久,可說是幾乎沒有可能被尋獲。


在這種情況下,調查小組想到另一案件性質雷同的“吧女謀殺案”。該案發生在1963年,一名28歲男子洪書宣想擺脫貧窮,為索取保險金而涉嫌謀殺


22歲的女友石清菊。1963年8月27日,洪書宣和石清菊一同於新加坡姊妹島出海潛水,石清菊跳下水後沉落海底、消失無蹤,男友洪書宣則於女友失蹤後前往報警。


事件發生後,因為洪書宣急不可待地開始辦理保險理賠,因此引起警方的懷疑進而展開調查。


雖然一直找不到石清菊的屍體,但從各種跡象及證據顯示,石清菊應該是被洪書宣設計謀殺的,於是警方以收集到的間接證據,正式以謀殺石清菊的罪名控告洪書宣。案件於高院開庭後,洪書宣被控蓄意謀殺且罪名成立,最終判處絞刑。


洪書宣一度不服判決,向聯邦法院上訴,但遭駁回,最終仍以死刑伏法收場。這樁沒有屍體卻成功定罪的謀殺案,是新加坡犯罪史上第一起未曾尋獲屍體,卻成功將犯罪人送上死刑臺的案子,也因此轟動一時。


完美的謀殺:沒有屍體,沒有物證


有了“吧女謀殺案”的前例,馬萊探員認為甘洛一案也可比照辦理:不但動機明顯、環境證據也確鑿,應該可以循著該案模式,在無法尋獲被害人屍體的狀況下,成功將8名兇嫌送上絞刑臺。


為了加強說服力,調查小組更是翻出過往二十多年來的分屍案、剁屍案及碎屍案,找出其中與甘洛慕都被害的相似之處,來加強證據的可信度。


只是讓馬萊探員失望的是,他找到的過往4起類似的分屍案中,其中一起甚至是相似度極高的殺妻分屍案,但它們不是被判誤殺就是兇手不明,甚至還有兇手未被定罪,直到臨終因良心不安,才向警方全盤說出實情。


新加坡妻子與孃家人合謀殺害家暴丈夫

▲案發地址


在對嫌犯沒有確切定罪的把握下,8名嫌犯最終仍被還押、持續調查。最後,拉美雅絲的母親及一名弟媳以教唆殺人被起訴,而另外6名包括拉美雅絲在內的嫌犯,則在1987年3月27日以謀殺甘洛慕都的罪名被告上法庭。


如同馬萊探員與調查小組所擔憂的,在警方沒有掌握實質物證,而環境證據也略顯不足的情況下,擔任控方的副檢察官昂辛德克(Ang Sin Teck)只得要求法庭宣判這6名嫌犯“無事省釋”(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


此項判決的意思為:“釋放但非無罪釋放”,也就是控方現在手上雖無實質證據,但只要隨時找到新證,都能重新將拉美雅絲一家送上法庭。


面對警方拿不出證據卻又不肯妥協,拉美雅絲家的辯護律師亞比亞.皮萊(Subbiah Pillai)和拉吉.庫瑪(Raj Kumar)趁機援引過去判例,提出要將他們的一干當事人無罪釋放。


律師的要求有理有據,本次擔任初級法庭的地方法官廷諾.阿比丁(Zainol Abeedin),也只得依法將這6名被告當庭釋放。


僅存的人肉咖哩飯傳說


不過,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


特別調查小組在獲釋的6人還來不及開心之際,便以《刑法(臨時規定)法》將拉美雅絲的3個弟弟逮捕,押扣進樟宜監獄關押,並打算藉機繼續尋找他們謀殺甘洛的證據。


拉美雅絲的律師對於警方的動作大表不滿,直接向高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成功讓被關押的3人無條件釋放。


在這場謀殺案的兩場法律條文攻防交手中,儘管最終還是以6名嫌犯都無罪釋放畫下句點,而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就算之後警方努力找到更多拉美雅絲一家犯案的證據,也都無法再以謀殺甘洛慕都的罪名控告這家人。


只是,關於拉美雅絲一家謀殺並烹煮了甘洛慕都的說法卻在鄰居間甚囂塵上,甚至還有傳言甘洛做成的人肉咖哩飯曾被不知情的鄰居吃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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