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5月1日起將在三地同步實施

央廣網北京4月28日消息(記者劉天思 孟曉光 河北臺記者高麗紅)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4月27日,京津冀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共同發佈三地《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由京津冀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過,是京津冀第一個協同立法的實質性成果,也是我國首部對汙染防治領域作出全面規定的區域性協同立法。《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在三地同步實施。

按照《條例》,京津冀三地將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要求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聯防聯治。那麼,《條例》具體有哪些亮點,它的實施將對京津冀三地機動車執法、運輸等方面產生哪些現實影響?

京津冀區域是大氣汙染治理的重要區域,但機動車特別是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普遍存在活動區域範圍廣、使用強度高、單車排放大等突出問題。以北京為例,目前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在640萬輛左右,其中重型柴油車24萬輛,雖然僅佔到機動車保有量的4%,但據測算,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卻分別佔機動車總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成為形成PM2.5的主要來源。因此,從2018年開始,機動車汙染防治立法成為京津冀立法協同的首選項目。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表示:“歷時約一年半的時間。三地的法規在核心條款、基本標準、關鍵舉措上保持一致,在共同的領域解決共同的問題、承擔共同的責任。因此,這次三地的協同是立法協同,三地的《條例》將成為京津冀立法工作協同的標誌性成果。”

河北省機動車保有量1687.6萬輛,境內每年在途重型柴油貨車約1.3億輛次。對大貨車司機而言,最期盼了解《條例》施行後執法監管將有何變化。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會勇表示,《條例》實施後,重型柴油車檢出尾氣超標,就不只罰款和勸返那麼簡單了。生態環境部門會出具維修複檢催告單,10個工作日內維修複檢合格才能“銷號”,否則就會被錄入超標排放“黑名單”。王會勇說:“針對河北國三、國四重型柴油車佔比過重問題,《條例》規定採取經濟補償等鼓勵措施,逐步推進重型柴油車提前淘汰,鼓勵對高排放的重型柴油車進行深度治理,經過維修或者採用汙染控制技術之後排放仍不達標的,要依法強制報廢。”

更值得警示的是,這份“黑名單”將在京津冀三地共享,這意味著,排放不達標的重型柴油車在京津冀三地將“寸步難行”。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於世平介紹,協同治理是《條例》的最大亮點。根據《條例》,京津冀三地將實現超標排放車輛數據信息共享。比如,一輛天津超標大貨車在北京被查,京津冀三地生態環境部門都能通過平臺查詢這輛車的超標信息,以後這輛車無論行駛到北京、天津還是河北,都將被重點檢測監管。

於世平表示:“就是加強聯防聯治,推動協同治理。《條例》總結固化近年來京津冀大氣汙染聯防聯控聯治中行之有效的舉措,就區域協同治理作出專章規定。為此,三地《條例》在建立區域協調機制、推動排放檢驗數據共享、探索新車協同抽檢抽查等方面作出了一些具體規定。”

目前,建設工地上常見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在法規上處於“零監管”現狀。《條例》首次將這些非道路移動機械納入監管範疇,《條例》實施後,京津冀三地將依託已經開展的登記工作,將叉車、剷車、裝載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納入京津冀統一使用的登記管理系統,進行排放檢驗、規範使用。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機動車汙染防治處谷飆表示:“施工單位要使用進行編碼登記並且符合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出施工現場(要)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登記。”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按照京津冀區域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的要求,三地政府將採取一些同步措施,三地人大也將探索嘗試協同進行執法檢查,確保《條例》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程建華表示:“一是強化源頭防控,抓新車的監管,使銷售的車輛符合環保的排放標準;二是聚焦高排放的車,抓在用車的監管,使車輛的使用符合排放的標準;三是統籌相關的環節,抓油品的監管,保證我們的車輛使用合格的燃油。”

據瞭解,下一步,京津冀將繼續推進協同立法。於世平透露,經初步協商,今年9月,第七次京津冀協同立法工作座談會將在天津召開,三地人大將結合各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協商研討公共衛生領域地方性法規專項立法修法計劃,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下統籌推進公共衛生領域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推動形成一批公共衛生領域的協同立法成果,為京津冀區域的公共衛生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於世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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