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報告:強化公共衛生立法修法 抓緊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新網北京4月27日電 (梁曉輝 黃鈺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提請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的一份報告中,提出三方面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重點任務。

這份報告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關情況和工作計劃的報告》,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正對其進行審議。

《報告》提出,專項立法修法工作計劃統籌考慮提出需要制定修改的法律,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擬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共17件。其中,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三審,並爭取表決通過。還包括:

一是儘快出臺生物安全法。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3日、14日重要講話中都強調,要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儘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二審。二審後將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抓緊對草案進行修改完善,爭取年內審議通過。

二是儘早修改動物防疫法。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牽頭起草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對有關野生動物檢疫等內容作了完善,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抓緊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爭取早日出臺實施。

三是抓緊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體現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精神和要求,建議有關方面在廣泛徵求意見、形成共識的基礎上,抓緊提出修改草案,今年下半年及早提請審議。

四是抓緊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現行國境衛生檢疫法是1986年通過的,只有27條,原則性條款較多,需要作較大幅度的修改。目前,境外疫情擴散蔓延,外防輸入形勢日趨嚴峻,海關總署向司法部提出修訂國境衛生檢疫法,對接《國際衛生條例(2005)》,健全完善國境衛生檢疫相關制度機制,切實提升對出入境疫病疫情的依法防控能力。建議有關方面加快修法工作,及早提請審議。

五是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近來,各方面對修改完善傳染病防治法等提出了不少意見建議,需要全面總結、認真評估。根據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的需要,認真研究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應急管理方面法律制度完善問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1991年通過以來,沒有進行過系統修改,機構改革和檢疫工作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建議有關方面進行認真研究評估,提出切實可行的修改方案,適時安排審議。

六是加快推動相關法律案。正在審議中的民法典草案,對緊急情況下財產徵用、有關合同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和業主義務、侵權責任等條款作了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建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對涉及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相關問題等作了認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方案。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要注重加強新技術在公共衛生領域的應用。還有制定社會救助法,修改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業醫師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要積極研究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相關問題。

《報告》明確,第二部分是擬綜合統籌、適時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共13件:

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涉及公共衛生相關的法律,還有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醫藥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獻血法、職業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母嬰保健法等;涉及動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還有漁業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的法律,還有紅十字會法、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等。

法工委稱,對上述立法項目,結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開展深入評估,經研究論證,有必要又可行的,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進行修改,適時安排審議。

《報告》明確,第三部分是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公共衛生領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關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項目,凡是實踐需要、條件成熟的,適時安排審議。

法工委表示,完善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涉及領域廣,按照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態環境、社會管理、行政處罰、國家安全等方面有關法律時,也要總結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項法律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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