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金融存風險 央行呼籲完善監管框架

伴隨ICO、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等創新業態的發展,加強數字金融的監管迫在眉睫。2月11日,據央行消息,央行和世界銀行集團聯合發佈中國普惠金融報告《全球視野下的中國普惠金融:實踐、經驗與挑戰》(以下簡稱《報告》)指出,近年來,中國普惠金融的理念和實踐發生了明顯轉變。不過,《報告》也提到,中國在實現普惠金融長期可持續發展方面仍然面臨著一些關鍵挑戰,需要向更為市場導向、更具商業可持續的發展方式轉變,政策制定者需更有效管理數字金融風險。

據悉,數字金融主要包括數字貨幣、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網上銀行、金融服務外包及網上保險、網上基金、網上證券交易等金融服務。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數字金融是官方對互聯網金融等新業態的一種叫法。考慮到互聯網金融曾經亂象頻出且正經歷集中整治,數字金融的概念更為中性,也具有更好的外延性,除了互聯網金融各業態外,還能涵蓋部分金融科技的內容。

對於我國數字金融的發展,《報告》指出,從21世紀初起,我國的政策制定者就將拓展基礎金融服務列為優先發展目標,舉措包括加強信用和支付基礎設施建設、拓展面向農村消費者的物理服務點以及支持建立新型金融服務提供者等。中國金融管理部門同樣也為數字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

在數字金融發展的同時,風險也不斷暴露。《報告》也提到,中國的政策制定者應進一步完善監管框架和工具來有效管理數字金融風險。鑑於很多消費者的數字和金融知識有限,且數字金融可加劇數據風險,金融消費者保護需格外重視並加以解決。

“就像硬幣有兩面,‘監管容忍’在一定意義上造成了‘監管缺位’的既成事實。從P2P到現金貸,從智能投顧到眾籌,絕大多數是無證上崗。現在需要做的是‘監管補課’。”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黃益平表示,基於此,不能再像過去那樣,發現問題再去救火,而是應對於那些已經形成規模的行業,儘快出臺監管框架。最簡單的一條,任何平臺想提供金融服務就得申請牌照,不能像逛農貿市場,來去自如。

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今年1月在出席活動時也指出,新的金融服務模式也帶來了新的金融監管難題。他舉例稱,自2009年比特幣問世以來,去中心化的虛擬金融逐漸成為現實金融世界的摺疊空間。以比特幣、以太幣為代表的代幣,無國別、無主權背書無合格發行責任主體,沒有國家的信用支撐,因而並非法定數字貨幣。

據瞭解,全球ICO規模2004年只有0.21億美元,2017年上半年衝高到12.66億美元,中國國內的ICO規模摺合人民幣26億元,佔比達到31.5%。李禮輝認為,我國ICO項目都沒有經過金融監管審批,絕大多數的ICO項目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動。

就數字金融細分業態的監管來看,第三方支付行業已經發放了牌照,網貸行業也步入備案倒計時,消費金融領域也通過民營銀行、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保理公司等機構間接實現了牌照制管理。不過,對於ICO、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大數據等較為新興的業態,監管還處在探索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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