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更新整備供地235公頃

近日(4月16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2020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計劃》)。



該《計劃》指出:



2019年度全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實際供應1580.5公頃,建設用地供應實施率131.7%,其中城市更新供應建設用地259.6公頃,土地整備供應建設用地115.8公頃,均超額完成計劃任務。


2020年度全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其中通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供應建設用地235公頃;通過棚戶區改造供應居住用地46公頃,通過其他(含工改保)渠道供應居住用地31公頃。


與《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建設與土地利用實施計劃》相比,計劃供應建設用地的渠道增加了棚改和其他(含工改保),來供應居住用地,並且在新供應用地方面,強調優先安排公共住房用地,合理增加商品住房用地,確保新供應公共住房用地不低於新供應居住用地的60%,可見深圳在增加保障房供應方面的力度和決心之大。


深圳發佈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更新整備供地23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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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設用地供應情況


2019年度全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實際供應1580.5公頃,建設用地供應實施率131.7%。


重點產業項目順利落地。2019年全市供應產業用地287.6公頃(其中新供應220.2公頃,城市更新供應46.1公頃,土地整備供應21.3公頃),重點保障了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方園區首批項目、騰訊未來科技城、阿波羅未來產業園等產業項目用地。


居住用地多渠道有序供應。2019年全市供應居住用地189.6公頃(其中新供應87.4公頃,城市更新供應66.0公頃,土地整備供應36.2公頃);其中新供應公共住房用地44.4公頃,超額完成年度任務。


民生設施用地供應優先保障。順利推進軌道交通8號線工程、海城路新建工程、大鵬新區人民醫院等民生項目落地。


拓展空間成效顯著。2019年城市更新供應建設用地259.6公頃,土地整備供應建設用地115.8公頃,均超額完成計劃任務。


2019年國家單列下達我市(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433公頃,廣東省下達深汕特別合作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218公頃,共651公頃,全年實際使用491公頃。


深圳發佈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更新整備供地23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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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目標


2020年度全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詳見附表1、2),其中深汕特別合作區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82公頃。


深圳發佈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更新整備供地23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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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如下:


按用地供應途徑分類:

——新供應建設用地888公頃。

——通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供應建設用地235公頃。

——通過棚戶區改造供應居住用地46公頃。

——通過其他(含工改保)渠道供應居住用地31公頃。


按用地性質分類:

——居住用地供應293.2公頃,其中新供應129.2公頃(包含商品住房用地50公頃,公共住房用地79.2公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供應87公頃,棚戶區改造供應46公頃,其他(含工改保)渠道供應31公頃。

——產業用地供應198公頃,其中新供應160公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供應38公頃。

——民生設施用地供應601.8公頃,其中新供應520.8公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供應81公頃。

——商服用地供應107公頃,其中新供應78公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供應29公頃。


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林地使用指標

2020年度全市(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計劃供應建設用地中佔用新增建設用地不超過395公頃(詳見附表3),深汕特別合作區佔用新增建設用地不超過350公頃。2020年度全市(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計劃供應建設用地中佔用林地不超過130公頃(詳見附表3),深汕特別合作區佔用林地不超過50公頃。


深圳發佈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更新整備供地235公頃


全市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林地使用指標,為約束性指標,原則上不得突破。優先落實市級重大民生項目、防疫項目和復工復產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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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保障措施


(一)剛性與彈性相結合,各區統籌管理項目庫

商住用地及商服用地供應量全市統籌,不分解至各區(新區、合作區);民生設施用地、產業用地、公共住房用地、其他(含工改保)用地、棚戶區改造用地、更新整備用地供應量分解下達至各區(新區、合作區),各區(新區、合作區)必須完成。同時,為加強年度計劃作為當年建設項目計劃實施任務的引導,保留國家、省級重點項目庫和公共住房項目庫(詳見附表4、5、6),各區(新區、合作區)在完成分解供應任務量的情況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項目進行彈性調整。計劃總量指標滿足當年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對其他項目實行彈性管理,今後由各區(新區、合作區)擬定計劃供應項目庫並自行管理,組織落實具體項目,實現精準供地。市級民生設施項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區政府納入供應項目庫。

深圳發佈2020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更新整備供地23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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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寬居住用地供應渠道,加大居住用地供應量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一系列政策和舉措,落實市政府持續開展公共住房大規模建設行動要求,堅持以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優化調整增量住房結構,盤活規範存量住房市場。完善住房用地供應機制,加大居住用地供應量,多渠道保障居住用地供應。優先安排公共住房用地,合理增加商品住房用地,確保新供應公共住房用地不低於新供應居住用地的60%。


(三)統籌全市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加大疫情結束後的土地供應

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堅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原則,對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實行全市統籌、嚴控總量管理模式。在不突破國家下達和省分解、調劑、獎勵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規模的情況下,各區(新區、合作區)在當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使用規模的基礎上,合理安排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足量保障民生設施用地,優先保障防疫項目和復工復產建設項目用地,各區(新區、合作區)應全力保障後續土地供應。


(四)強區放權,各區多渠道保障計劃有效實施

各區(新區、合作區)應挖掘供地潛力,拓寬供地渠道,合理安排轄區項目落地,加快項目的建設推進,確保完成年度計劃任務。做實做深項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多規合一”信息平臺進行多部門多業務協同論證,發現解決項目問題,保障後續行政審批,促進項目推進建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於年中對各區(新區、合作區)完成任務情況進行評估,並將結果上報市政府。


來源: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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