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是裸婚,什麼也沒有,十分困難存了點錢公公又病了。小叔子不情願拿錢治病。真是沒方法老公把我們的錢拿了出來。
原本我不情願,但我們如果不救,就沒人情願救公公了,老公又是大兒子,該當幫老公。我把錢拿了出來,公公做完手術,開端了規復期。
可是規復時期妯娌卻不情願賜顧幫襯公公,只能我來賜顧幫襯了。我賜顧幫襯公公的時分,他跟我說他曉得我把買房的錢用來救他了。他還說必然讓我有房住。事先公公平抱病,我也就沒拿他的話當回事,只是照舊賜顧幫襯他。
公私有段時光老往外跑,我們不曉得他做甚麼。本想著他或許快康復了,沒想到他忽然過世了。
彌留之際,公公遞給我一件軍大衣,吩咐我穿上送他。沒有遺產就一件軍大衣,我其實是以為挺冤枉的,可是公公已這麼了,我也就容許了。
沒想到的是,公公的軍大衣夾層里居然有鑰匙,另有一本工具,我一看居然是房產證,我的名字。
我忽然就大白了,真是好心有好報,我也錯怪了我公公,真是對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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