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草河口派出所聯合治安大隊查獲一起售賣仿真槍案


為積極響應本溪滿族自治縣公安局打擊整治槍爆犯罪專項部署,草河口公安派出所對此高度重視,始終要求民警對轄區內的各行業場所進行全面排查。為此草河口公安派出所聯合治安大隊對草河口地區所有行業場所進行突擊檢查,成功查獲並處理一起售賣仿真槍案。

2020年3月8日12時左右,草河口公安派出所聯合治安大隊對草河口地區各行業場所進行突擊檢查。在檢查至草河口鎮街裡某商店時,發現商店內疑似正在售賣仿真槍支。於是草河口派出所立即將商店內正在售賣的3把疑似仿真槍支扣押,之後民警將這3把疑似仿真槍支移交至治安大隊進行審查認定,經過認定,扣押的這3支槍支系仿真槍支。於是民警將經營者高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民警將高某傳喚至公安機關後,立即對其進行了詢問。得知:高某於2019年1月份到瀋陽某商場進玩具時發現此類商品,因為其見瀋陽某商場中多家商鋪都在售賣此類商品,所以其不知道其售賣的玩具槍為仿真槍。民警立即對高某科普了仿真槍的認定標準及社會危害性。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後,高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自願接受民警的一切處罰,並且向民警保證日後在進貨時謹慎小心,也不再對仿真槍支進行售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本溪縣公安局草河口派出所決定給予高某警告的行政處罰,並收繳其銷售的3把仿真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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