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段感情都希冀琴瑟和鳴,每一段婚姻都奔著天長地久。
可是,俗世芸芸眾生,凡心蠢蠢欲動,總有一些不安分的心,或自覺,或無奈,或被迫,偏離了婚姻原本的軌跡。
而作為被出軌的另一方,究竟是什麼樣的心理呢?
筆者聽了很多人的傾訴,限於篇幅有限,先摘取三位有代表性的自白,以饗讀者:
第一位,葉晨 女 30歲 公司白領 兩年前離婚
文靜的葉晨對於她和前夫的過往娓娓道來:
我和老公(還是叫前夫吧)是大學同學,大二開始戀愛。我前夫屬於放在人堆裡並不起眼的那種,我們的戀情也非一見鍾情。
前夫性格比較溫和,尤其對我特包容。但他辦事很有毅力和恆心,屬於不達目標不罷休的那種。
大學畢業後,前夫隨我來到我家所在城市發展,(順便說下,前夫老家在縣城),他進了一家大型企業銷售部,兩年後,便升任組長,帶領七八個人的小團隊。
我們在雙方父母的支助下,買了房子,結了婚,婚後有了女兒。
他工作很賣力,對我和女兒也愛護有加。
打死也沒人相信這樣的老公也會出軌。
那天,他洗澡,突然一條短信進來,我正閒著無聊,便鬼使神差地拿起他電話看“你能來一趟嗎?我好難受呀。”
那一刻,我血往上湧,腦袋一下蒙了。
這絕不是一般關係的口氣和要求。
坐在那兒,我腦中萬馬奔騰。似乎過了一個世紀,他洗好出來,發現我臉色不對,問怎麼啦?我把他手機丟過去。
他看了一眼,沉默一會兒,說道,垃圾信息吧,現在誰還發短信啊?!
我讓他打過去,他卻怎麼也不打,再看手機,信息已經刪除了。
這更堅定了我的想法。
原來,那女的也是他們銷售部另一個組的組長,離異單身,長相普通,還比他大了幾歲,但業務能力很強。
按道理,他們是競爭對手,應該暗中互踩對方才合理。
可是,有次,前夫為了拿下一個關鍵性的大項目,那女的替他出謀劃策,甚至和他去陪客戶喝酒。
可謂功不可沒。
也是因為一次酒後,他們在一起了。
他們在一起快一年了,而他的作息卻絲毫沒有異常,就連我們那並不頻繁的床事也是按部就班,沒增沒減。
他回家便將女人微信拉黑,出門再移除黑名單。
要不是那次女人喝多酒,給他發短信,也許一輩子我都矇在鼓裡。
但,自從挑破之後,他的一切好,都讓我感覺假惺惺,虛偽。
彷彿蒼蠅卡在喉嚨裡,吐不出來,嚥下去又噁心。
掙扎了一個月,二十八歲的我,嚴重失眠、脫髮。
我堅決要求離婚,他不同意,我便去了法院起訴,他拿到起訴書,主動和我協議離婚了。
我是想說,如果人生真的有如果,我倒是希望被矇在鼓裡,那多好啊,至少我心裡充盈著幸福。
至少女兒在一個幸福的環境中活潑快樂。
他雖然出了軌,卻從沒放棄對家庭的責任,沒放棄對我和女兒的愛,更沒想過讓家庭破裂。
第二位, 鍾秦 男 38歲 產品售後服務 離婚半年
有著中年油膩男標準體態的鐘秦,似乎很樂觀,說起前妻,他還是一臉自豪:
我老婆很漂亮,雖然離婚了,我還是願意叫她一聲老婆。
她雖然出生不好,家境平寒,但是人長得美。從小追她的人就很多。
我自知自己矮矬窮,像只癩蛤蟆,可我從來就沒有放棄吃天鵝肉的想法。
她比我小四歲,戀愛經歷卻比我多得多。我除了別人介紹的一個相親對象,也就她了。
她不到二十歲開始戀愛,我就一直當備胎。
她結束一段戀情,我的肩膀就給她抹一次鼻涕眼淚。
直到二十五歲那年,她懷孕了,男友卻犯事入獄了,判了十年之久。
我承諾替她養孩子,保證對她和孩子好。
她心甘情願嫁給了我。
婚後,她變了很多,把家打理得不錯,我在外面安心幹活,掙的錢都交給她,生活過得非常幸福。
天有不測風雲,孩子四個月的時候,胎死腹中。
我陪她一起悲傷,另外,我還多了一層恐懼,害怕她因此離開我。
她不僅沒有離開我,很快,我們有了屬於我和她的孩子。兒子出生的那天,我覺得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最近兩年,孩子上幼兒園之後,她又變了,回家整天抱著手機,沒事總往外面跑。
對我也是橫挑鼻子豎挑眼的。
我愛她,怕她在家寂寞,自然由著她。
再說,我的工作早出晚歸,也沒個準確的下班時間,有時客戶家裡活沒幹完,天黑回來很正常。
只要她接送兒子,照顧兒子飲食起居,我就心滿意足了。
直到半年前,幼兒園老師打電話給我,說打不通媽媽電話,怎麼不去接孩子?
那次,她出去了三天,第四天才回來。
我忍無可忍,便追問她去了哪裡?幹什麼去了?
她倒顯得異常平靜,她說交了一個網友,去了網友的城市見面。網友向她求婚,她想著我的好,不忍心傷害我,想著孩子,依然回來了。
她還說,既然都已經捅破了,那乾脆離婚算了吧,在一起也沒什麼意思了。
我求她給我一次機會,不要離婚,並保證以後不再幹涉她的生活,只要她開心就好。
她還是義無反顧地走了。
我還是會一直當備胎,希望有一天他回到我和兒子身邊。
你們說我是不是很賤?
誰叫我愛她呢?管她出不出軌,管她是不是愛我,我寧願矇在鼓裡,只要她是我老婆,一直在我身邊就夠了。
第三位, 翠姐 女 42歲 美容院業主 離婚進行中
看得出翠姐精心保養過、化過妝,可她比同年人依然顯得憔悴而滄桑。說起老公,她滿腹怨氣,彷彿那是一隻刺蝟,不知道從哪裡下口才好。
雖然還沒離婚,可是,他已經不是我老公,這麼沒人性的東西,不配做我老公。
這是翠姐的開場白,翠姐,是她手下員工對她的稱呼。
翠姐清清嗓子,總算找到了下口的地兒:
我和他是一個鎮上的,兩家相距不到五公里。
他家窮得要死,能看上他完全是因為他老實本分,肯吃苦。
婚後,我和他一起出來打工,後來租了門面做建材,慢慢將公司做得有了一定規模。
這其中的心酸苦楚真是一言難盡。
現在,兒子女兒都大了,在外地上大學。三年前,他讓我在家休息算了,公司他一個打理就好了。
想想也是,辛苦半輩子,該享受享受了,可我閒不住,便提議自己開個美容院,自己學學保養,也不至於閒得無聊。
他滿口贊成。
誰知,這都是小三的主意,目的是將我從公司掃地出門。
三年來,小三在公司以老闆娘自居,孩子都一歲多了。
全世界都知道,就我和兒女被矇在鼓裡。
如果不是小三主動挑釁,我壓根兒就不知道。
和他鬧,他說:你想鬧就離婚,不想離婚,就安安靜靜過日子。
說完,索性再也不回家了。
我想著,離婚可以,公司平分。
此時,我才知道,公司早已經被掏空,要分也只是一個空殼。
真後悔,我的心太大了,太過相信他,如果我能早點發現蛛絲馬跡,如果我不是被一直矇在鼓裡,我也不至於到今天這麼被動。
所以,我想勸大家,看緊自己的老公,不要像個傻子一樣,被哄賣了,還給他們數錢呢。
聽完三個人的傾訴,筆者想說,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蒙雷特,一千個出軌者就有一千種出軌的理由和動機。
筆者總結一下,不外乎兩點:
如果對方出軌,只是一時迷失,而婚姻的本質未變,那麼配偶被矇在鼓裡未免為上上策。
假以時日,出軌者自然會迴歸家庭,幸福的日子照舊。
而如果出軌方是以自己的私慾為第一,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配偶的痛苦之上,這樣的出軌者,還是越早被發現越好。
配偶及早發現,掌握足夠的證據,爭取主動權為妙。
以上便是今天的話題,歡迎大家說出自己的看法。
筆者也願意傾聽大家的煩惱,並給出個人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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