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為中風被送到醫院,問診時他告訴醫生他因為腎炎而吃藥。
但是醫生髮現他的藥是用來抑制性慾的。他表示自己不能離開藥,只要離開藥物他的腦海中時刻都只有關於做愛的想法,根本無法工作。
1.
這是美劇《良醫》中的一集。
一如既往貼心善良的克萊爾,去幫病人尋找替代的藥物,卻發現,病人可能是個戀童癖。
但病人已經跑了……
再下一次見到這位病人時,這位病人因為揮刀自宮被送來搶救。克萊爾和其他同事陷入爭執,到底應不應該為了尚未發生的罪行而對他實施化學閹割。在克萊爾的上司堅持之下,醫院保持拒絕態度。
“我們無法僅僅出於道德而因為未發生的罪行就對病人實施化學閹割,這樣是對病人的不負責。”
本以為事情到此就會告一段落,沒想到病人因為醫院拒絕化學閹割而簽訂拒絕搶救協議。
2.
這不禁讓我們想起至今仍未水落石出的“鮑毓明案”。
當事人也許正是出於法律的考量,選擇了十四歲的星星下手。但十四歲的少女,依然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根本沒有形成健全的三觀。極易被站在權威角度的“養父”所洗腦和控制。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並不相信“戀愛關係”的存在。
是的,也許十四歲的少女會有懵懂的愛慕和崇拜,但肯定沒辦法像成年人一樣理智的去考量到底什麼是真正的愛。
這才是全國人民憤怒與指責鮑毓明的原因。
3.
壞人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壞人有文化。
大家看看鮑毓明的頭銜: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
他的本科和碩士均畢業於“985”“211”高校:天津大學,之後又在美國東北部各州的第一個大學橋港大學取得了計算機碩士學位。
這樣的高知、這樣的人才、這樣的收入,說實話,會找不到女朋友嗎?
但他偏偏不。
也許是成年女性對他沒有吸引力,也許他就是徹頭徹尾的戀童癖。
可他精於法律,所以他避開了刑法所規定的“十四周歲”。從案發至今,他一直試圖把這段不倫的關係靠向“戀愛關係”以逃避法律責任。
他怕是忘了,哪怕是夫妻,只要一方不願意另一方強行發生性關係,也是強姦。又或者他知道,但是只要過了十四周歲的門檻,量刑就會減輕很多。
4.
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國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走。
即使在“鮑毓明案”的警醒下,最近還是有親生父親為了打賞女主播而八萬販賣自己的女兒。
更有母親因投資失敗舉牌“轉讓”女兒。
作為一名母親,我想問問這些人:你們的良心不痛嗎?
當我把孩子帶來世界,我是懷揣著帶他領略世界一切的美好的夢想的。
我不是讓他來看這個世界有多麼醜惡的。
但現實的世界如此醜惡。
我要告訴我的孩子,無論何時一定要先保護好自己。爸爸媽媽永遠是你最好的朋友,發生什麼事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哪怕這個世界再醜惡,我們拼了命也會將你護在身後!
5.
鮑毓明案至今仍是“調查中”,熱度也在不斷消減。
我相信,還是有人與我一樣持續關注著、等待著結果。我們期待,法律能交給社會一個答案與真相。
還記得文章最開始寫的揮刀自宮的那位戀童癖嗎?
他叫喬治。
文章的標題已經告訴你他的結局。善良的醫生們選擇無視他的棄療協議,執著地搶救回他的生命。醫生說:“別再這樣了,答應我。”
他說:“好的,不會再這樣了。”
趁著醫生不備他再次逃出醫院,在醫院對面的公交站果斷地衝出馬路,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不會再這樣,說的是不會再自宮了。
因為他要親自結束自己的生命。
《良醫》豆瓣評分9.2,大部分故事源於真實。
不知道這位喬治是否真有其人,如果確實有,死於道德感的他值得大家的憐憫與尊敬。
他雖然是戀童癖,但是比起某些人,實在是高尚得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