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再就職疫情前間有工資嗎?

手機用戶6069676929


我是綠色昨天,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退休人員退休後,已經不具有勞動者身份了,有被單位又返聘或者到其它單位重新上班的。一般雖有合同,也是勞務關係合同,不是勞動關係合同,不屬於勞動法管轄範疇。一般沒有五險一金了。加班、工傷待遇也不一樣。比如說,都是上班工作中受傷了,有勞動合同的工人應該按工傷處理,受勞動法保護。返聘的退休人員就不能了,要使用民法處理,應該向用人單位起訴,要求損害賠償。這就大不一樣了!

估計疫情期間不上班,應該沒有返聘人員的工資。當然有的單位效益好,認為你又是不可或缺的難得的人才,那就另當別論了。





綠色昨天


這個問題一般得看前因後果!

退休後用人單位再次聘用時,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因此,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屬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

就是不知道,你們是口頭協議,還是有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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