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大連之殤,小琪能感到變天的冷嗎?

「事件」大連之殤,小琪能感到變天的冷嗎?

(一)

變天了,風大,大連很冷。

更冷的是小琪一家,準確的說是小琪的爸爸媽媽,因為小琪的房間已經空了,她的畫板包還靜靜地在桌上放著,再也不會有一雙稚嫩的小手把它拎起來了;小琪的媽媽早上起來又習慣的喊小琪起床,再也沒有了應答聲,媽媽再一次哭倒在地........

大連再一次觸動了全國人民的心,由於網絡的發達,案發後幾小時之內,朋友圈就炸鍋了,假如您是新讀者,你將聽到的壞消息是——一個10歲女孩被一個13歲的男孩鄰居騙至家中殘忍殺害並拋屍,女孩身中7刀,期間恐遭猥褻。而更令人難以接受的壞消息是——兇手由於未滿14週歲,將逃脫刑事責任。

一個惡念毀了兩個家庭。10歲的花季女孩含苞未放就枯萎了,更讓人痛心的是一點過錯沒有,完全是無辜的受害者。13歲的男孩剛進入青春期就身心失控了,竟然敢持刀殺人,誰給他的膽子!毀了別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前途,兩個家庭也隨之蒙上無法解脫的陰影。

一個驚雷動了社會神經。這個驚雷尤其在家有少男少女的家庭中反響更大,大家紛紛談論案件的細節以及各種陸續豐富起來的兩個家庭的信息。關於被害的小琪一家,原本溫馨幸福,雖然擺攤做小生意,但是也把孩子的往好道送,讓她學畫畫,懂愛懂美。反觀行兇者的家庭,媽媽是海貨販子,爸爸打零工,一家三個孩子;兒子殺完人滿地血,媽媽在家擦地板。據說殺人的蔡某在家附近多次騷擾女性,有幾次都險些釀成案件;是什麼力量把這個孩子往絕路上推?

一個個案引發全民熱議。熱議最多的從一開始的殺人手段之殘忍,雙方當事人之年幼,到後來的行兇者由於未滿14週歲而逃脫嚴厲刑法的合理性上,公眾當然是一邊倒傾向於同情受害者,主張嚴懲行兇者,但來自法律界人士和公安機關的理性聲音表示法制社會應該依法治國。

「事件」大連之殤,小琪能感到變天的冷嗎?

(二)

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除了給予死者及其家屬最大的同情和撫慰,對於行兇者的譴責和痛恨以外,我們是不是要反思?

反思1、什麼原因導致傷人者出現?

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還是學校教育出了問題?還是孩子天生就有暴力傾向?由於兇手已被公安機關強制勞教,不知道是否會通過心理測試等手段判斷兇手的心智模型,我相信不管是家庭還是學校,縱使再疏於管理和放縱,也不至於在這麼小的年紀就培養出了殺人犯,那他又是怎麼一步步走到敢動刀殺人的地步了。這些問題恐怕不會有答案,我們無法還原兇手的成長經歷,但從傳出來的信息看,兇手家庭成長環境肯定不是充滿愛的家庭,或許家庭就有暴力解決問題的傳統,包括謊言、不信任、放縱、不懂尊重等等,惡性事件背後一定有畸形的關係,畸形的人際關係背後是畸形的心靈,不懂自尊自重,怎麼會把別人的生命當回事。

反思2、怎麼避免被傷害?

既然陽光都照不進陰暗心靈,我們也沒有法眼來識別社會中的複雜人性,我們只能做好自我保護,尤其要保護好自己的未成年孩子。相信經過這次惡性事件,很多家庭更不會再讓孩子獨行,同時要教育孩子怎麼處理同學關係,如何避免發生衝突,以及真要遭遇暴力時如何自救和求助,這一系列安全教育是和成績同等重要的。一個孩子要穿過複雜的社會順利長大成年,也是一種考驗。但不是出了惡性事件,就杜絕孩子正常交往了,恰恰更豐富的社交才會培養孩子實踐中的識別能力。說到學校,如果有的學生產生惡習的苗頭,老師帶頭孤立,學生跟著排斥,也會讓問題學生自然而然走到對立面,併產生厭學以及報復的心理。關於這一點,肯定是考驗老師以及教育部門的水平和能力了,要不怎麼說教育業是一個國家文明進程重要力量呢。

反思3、法律如何杜絕悲劇?

每個家庭如果都能搞好自己的內部關係和外部關係,那樣就好了,而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平衡社會關係,法律要保護所有人,當然也包括壞人,給壞人以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律只有充滿人性關懷才值得所有人愛護它,捍衛它。所以現行的《刑法》當中才有第十七條第二款的關於量刑過程中對於未滿十四周歲公民犯罪的規定,這絕不是法律的軟弱,而是法律的溫情,因為未成年人是世界的未來,他們的人生擁有無限多的可能性,法律是為人類文明服務的,是為促進而不是阻礙進步而存在的。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法律可以一成不變,法律更不能作繭自縛,本來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而不應該成為極端兇惡的未成年兇手的保護,網開一面的應該是那些由於過失並有悔過意願的少年犯。公眾期待立法部門能以近年來頻發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實,結合現階段的人口素質現狀,並以合法方式進行論證,進而做出是否修正補充現行《刑法》相關條款的決議。

「事件」大連之殤,小琪能感到變天的冷嗎?

(三)

天堂裡但願沒有冬天和寒風,更沒有壞小子,小琪可以坐在溫暖的陽光裡靜靜地畫畫,沒有人打擾她 ,看她在完成了自己的畫作後,露出了微笑——她畫的是草地上一群快樂的孩子舉著五顏六色的氣球,跑向遠處的彩虹,而她翹著雙腿趴在彩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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