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傳銷者都不承認自己搞傳銷,且還不斷更新好聽而又高尚的名稱

傳銷這個名稱大家都不陌生了 而且也都非常反感,它更是一種違法犯罪組織。傳銷者自然不會顯露出自己的真實嘴臉。由於社會群眾對傳銷的真實面目有越來越清晰的認識,對傳銷的反感和防範意識也日益加強,使得傳銷組織者不得不改頭換面,怎麼改怎麼換 始終改變不了傳銷的本質性。“換湯不換藥”!

為了能夠騙新人加入,傳銷者必然會否認自己在做傳銷,轉而用其它具有矇蔽性的稱呼來對外宣稱。陽光工程 1010,比如像“商務商會運作” 連鎖經營“自願連鎖經營”,“ 連鎖銷售” 等等,甚至打著國家項目的旗號 比如西部大開發 :說的就是他們這個項目“傳銷”。把自己搞得神神秘秘,讓人模模糊糊辯識不清,為自己拉人頭製造可乘之機。

傳銷為了不被人認出其真實面目,也會故意混淆傳銷的概念。如在法律上對傳銷早就有一個明確的定義,而傳銷的洗腦教材裡面,卻又自己給傳銷下了一個概念,或者故意把傳銷的概念縮小化,比如說只有傳商品的才是傳銷,只有無限發展下線永遠享受有團隊計酬的才是傳銷,等等 舉不勝舉。

還有對傳銷不瞭解的人稀裡糊塗的被洗了腦,不知道自己是在做傳銷,反而認為自己是在做一件能“快速致富”的好事,是一種正當事業,高興得天天傻笑了一段時間。最後變成哭!

最近幾年比較活躍的“商務商會運作”傳銷就極力撇清與傳銷的關係,狡辯稱自己不是傳銷,甚至還高舉反對傳銷的大旗,編造出與傳銷的不同之處。但是“商務商會運作”符合傳銷的定義,具有傳銷的三大特徵: 交入門費、拉人頭、業績計酬,就是傳銷無疑。名稱可以隨時改換,狡辯也沒用,是不是傳銷要看本質,“商務商會運作”之所以說自己不是傳銷,無非是為了混淆視聽掩蓋事實,欺騙不明白真相的群眾和躲避法律的打擊罷了。

傳銷就是披著華麗的外衣包裹著醜陋的一面,再怎麼包裝 謊言總有被揭穿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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