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到底如何核銷?(一)

在財稅實踐中,企業會計人員在真實發生某些特定情形支出時,在賬務處理時無奈地選擇使用“其他應收款”這個科目進行核算,後續就此類情形進行解析:


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到底如何核銷?(一)

只有白條,你奈何!!!

發生真實支出無法取得對應發票

處理辦法(一):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時一定要明白核算依據的是《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而所得稅核算依據的是《稅法》,因此在進行核算時,只要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真實發生的成本、費用等支出,憑小票、收據等輔助證明真實性的資料便可正常入賬;“憑票入賬”是《稅法》稅前扣除憑證的概念,當然符合條件的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發生的額支出憑合規的收據也可以正常稅前扣除,對於確實無法取得發票且不符合規定的“白條”等只要在進行彙算清繳時納稅調整即可;


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到底如何核銷?(一)

小票也可入賬!!!

特別提示:1、許多企業存在找票、替票報銷的問題,一方面替票報銷會嚴重導致企業成本、費用構成失真,不利於企業年度財務分析,也會導致企業稅負率異常;另一方面屬於違法行為,會計人員需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2、不是隻要有發票就可以入賬,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最基本的要求是業務真實性,如果再無其他輔助資料證明其真實性的基礎上,僅憑一張發票入賬,一方面有認定為虛開發票的嫌疑;另一方面掛其他應收款,有被認定為偷逃個稅的風險;出現以上任何一種情形除不得稅前列支扣除外,嚴重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到底如何核銷?(一)

會計真實個高危行業,是不是也應該要求老闆購買職業保險呢!

處理方法(二):計提壞賬損失處理。其他應收款也是可以計提壞賬準備的。針對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應分類處置,屬於損失類的進行成本費用化;屬於薪酬、分紅的,應補交個稅;實在收不回來的借款,會計做賬時可根據會計政策計提壞賬,但是做壞賬處理一定要提供符合《稅法》規定的確鑿證明資料,充分證明該筆款項無法收回(比如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宣告破產倒閉、依法被撤銷等)才能得到稅局的認可,否則彙算清繳時還是需要納稅調增;


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到底如何核銷?(一)

債務人破產,無法收回款項,還要承擔稅務風險——也是沒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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