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網絡小說腦洞清奇,網友:種田文永不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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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那個女巫》是起點近幾年來難得一見的好文,體裁新穎,文筆流暢,人物生動,情節緊湊。

最為可貴的是作者理工出身,不僅邏輯嚴密而且文筆好過許多文科生,知識面也很廣博,對世界的架構非常嚴謹,又在故事背景中融入大量經典的奇幻設定,可以說是博採眾長。

起點很久都沒有出一本質量優秀的種田文了。

要知道,讀者的口味的流行趨勢,往往都是幾年一個循環。我們都經歷過當年一窩蜂的重生小說,一窩蜂的仙俠,一窩蜂的西方奇幻,一窩蜂的無限流……

讀者的口味是會循環的,而恰好近期市面上缺少出色的種田文。

從作者的筆力來說,這本書的筆力很出色,至少在網文之中,它的筆力很出色,厚實,敘事能力不錯,娓娓道來,節奏把握得也好。

這樣的作者,只要不自己硬往一些坑裡跳,哪怕寫另一本其他大路

題材的小說,也一樣能出頭的。

科技體系縝密,金手指不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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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這本書作為一個穿越流,將穿越流受眾最喜聞樂見,也是最期待的帶著知識、技術、思想來改變落後的農耕文明,從科技角度來擊敗敵人搬上了舞臺。

但這種寫法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敵人太脆弱,很多穿越的小說為了真實感【因為給主角開掛太多會沒有代入感,失去真實性】,往往很長時間才能點亮一小點科技樹。

比如某人穿越到明朝,想造槍炮會被冶金限制,想用電沒有電源,讓主角懂蒸汽機吧,明朝的工匠怎麼可能達到蒸汽機所要求的那種加工精度?這就導致讀者想看到的穿越知識大顯神威只能是變個魔術,造個肥皂,寫個詩譜個曲。再牛逼一點弄個大炮,快感度不夠。

有聰明的作者會寫主角手下有一批矮人,那個冶金技術神乎其技。主角想的刀槍劍戟飛機大炮都能弄出來。爽是爽,但很快就不行了,力量體系崩潰。熱兵器對冷兵器的碾壓是毀滅性的,手裡有把槍可以戰勝數倍於自己的敵人。過於懸殊的力量差距導致力量體系崩潰,敵人一觸即潰,大陸統一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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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加魔法吧,魔法對抗熱兵器。但是呢,問題又來了,一旦有了魔法鬥氣什麼之類的,開始槍炮和普通法師獸人對抗,兩者至少要差距不大。到後來魔法師武術家的大boss一出來。魔力鬥氣max,槍炮不管用了,想殺你飛過來一個隕石,biu,沒了。所以主角還是要魔武雙修,寫著寫著又成了玄幻穿越。

種田?機槍打炮面對大魔導師有用嗎?你種田打不過他們呀。所以只能種一開頭的田。

【放開那個女巫】這本書的作者提供了一個在我瞭解的作者中的所給出的最好的解決辦法。首先,飛機大炮和各種現代產品的工藝問題通過女巫【魔法師】解決。同時,為了防止女巫力量過於強大,對女巫的能力進行了削弱【隨機覺醒,覺醒的技能不一定有用】在這些削弱中,最妙的是

1.女巫不能生育,從而限制了女巫的數量,使這個世界中的女巫不會太多幹擾到幼年體的主角。為主角提供一個凡人國家的種田基礎。

2.女巫的力量被某種石頭剋制,使女巫的存在不會削弱熱兵器在對抗凡人中的作用。

3.女巫被設定為人們唾棄的群體,使沒有偏見的主角在早期可以順理成章地擁有女巫的擁戴。不然的話參考魔法師,高高在上基本不會鳥主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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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經營系統

這部小說吸引我的有兩點:

1. 完整的經營系統。

就像玩一個經營遊戲一樣,作者把經營一個複雜社會需要做的事情完全的攤開來講述,而且要從中世紀的背景下迅速攀科技到近現代。軍隊、武器、政治、政府、法律、經濟、貨幣、醫療、教育、科研、能源、文化、意識宣傳、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民生、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還有居民幸福指數等等等等,以拯救世界的角度去操作如此龐大的系統,作者在各科目的基礎知識掌握的一定足夠紮實,而且沒有在不懂的領域胡亂“大躍進”(寫生產、輸變電的時候直言過於複雜主角短時間學不會)在我看來非常加分。

2.在科技與魔法的結合上非常出彩。

如果只是把現在的科技照搬到小說裡,其實有不少架空小說如《臨高啟明》做的非常出色。但是這部小說的腦洞就亮在把魔法與科技結合的合情合理,還能恰當的放入劇情,這一點我只在《三體》中看過類似的手段。

情節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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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抱怨人物太多,西式人名記不住分不清。其實在這樣一部超過五條主線的小說裡,出現幾十個人名,哪怕都用你七大姑八大姨的名字你也是分不清的。不過作者已經盡全力反覆以配角的視角為主線在描寫,而且反覆重複那些人物的核心形象,還覺得記不住就可能是拖的時間太長,每天看一兩章確實對配角的印象會減淡很多。

情節更偏重經營,在戰鬥和技術上的著墨不多,但是足夠精彩(不會給經營的部分減分)。在我看來,如果描寫更多魔法對轟,行軍戰鬥,一場戰役要用六七章,情節進展就無比緩慢,而作者還在源源不斷加入新的主線,新的人物,最終就會導致長得拖沓。把擅長的部分寫詳細,把不擅長的一筆帶過也是很好的策略。


這本網絡小說腦洞清奇,網友:種田文永不為奴

最後,我的觀點:網文浮躁了很多年,很多人認為,寫網文想出頭的話,文筆差不要緊,會YY就能紅。

早年的確是這樣,但是隨著網文的發展,讀者的閱讀標準會越來越高:看書看的多了,自然就從菜鳥變成老書蟲了,口味也會越來越刁。

所以,如今想出頭的網文作者,文筆好的,會越來越佔便宜。

這是這個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文筆爛,只會YY,寫裝逼打臉白文的,出頭會越來越難了。

幾年下來看多了白文的讀者,會對作者的文筆,有越來越高的要求。

這本書的作者二目,顯然文筆和敘事能力,都是高於網文平均水準很多的,所以這本書紅了。

理所當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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