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環衛公司吃罰單,江岸城管罰“自己人”為哪般

楚天都市報5月7日訊(記者盧成漢 通訊員宋宏雷 明峰)轉運垃圾後,沒有及時清掃;因清運不及時,致使垃圾桶滿溢,汙染路面。江岸區城管執法大隊對5家環衛公司分別開出了罰單。7日,這些環衛公司陸續繳納了50元罰款。

5家環衛公司吃罰單,江岸城管罰“自己人”為哪般

城管與環衛原本是一家,為何要罰自己人?

江岸區城管執法局相關人員告訴楚天都市報記者,近期由於氣溫升高,為減少汙染源,確保城區有一個良好環境衛生秩序,環衛作業標準不能有一絲放鬆。

從4月中旬起,江岸區城管執法大隊安排專人,分片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在江大路予思教育、江大路晉合世家、黃孝河路惠濟二路人大宿舍、苗栗路銀座大廈、苗栗路鵬程花園等處,執法人員發現垃圾桶滿溢。在江大路新藥特藥藥房、興業路春林醫院等處的垃圾桶佔用機動車道;江大路新藥特藥藥房垃圾22時之前已清運。 “佔用機動車道和提前清運都存在轉運完成後,場地沒有徹底清乾淨情況。垃圾桶滿溢原因是清理轉運不及時造成路面汙染。”江岸城管執法隊員介紹,先後發現轄區的後湖街、勞動街、花橋街等多個垃圾清運點位,存在夜間轉運時間前移,未做到垃圾轉運後人走場清,以及容器髒亂、擺放無序、佔道擺放等問題。

根據執法檢查情況,江岸區執法大隊將相關問題下發《城市管理環境衛生督辦通知單》,分派到問題所屬的後湖、勞動、花橋等相關執法中隊,督促中隊依法辦案。

5家環衛公司吃罰單,江岸城管罰“自己人”為哪般

城管執法中隊在督促相關環衛作業公司儘快整改的同時,依照《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給予問題較為突出的5家環衛公司,分別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

“五一”剛過,在認真整改的基礎上,被處罰的5家環衛公司陸續向該區城管執法大隊繳納了罰款。

“此次被罰金額不高,但作為被處罰單位的負責人還是感到臉紅。”對於被處罰一事,江岸一環衛公司負責人表示,雖然目前整體上環衛作業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升,但確實還存在落實作業標準不細緻,以及清掃、轉運環節銜接不夠等問題。

據介紹,在專項執法行動中,被處罰的不僅有江岸環衛集團所轄的子公司,還有在後湖街等區域作業的社會化環衛公司人員。

江岸區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基層清掃公司的實際困難,此專項執法檢查行動主要以宣傳提醒為主,對於問題較為突出以及存在居民反映的點位,首次將行政處罰作為輔助手段,以警醒、督促基層環衛作業單位迅速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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