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中,如果清軍以弓箭為主要武器能打贏英軍嗎?

喜陰不喜光


不能,滿清統治的實質已經決定不能。

滿清就是少數滿清貴族奴隸整個漢人族群的統治,八旗是皇帝的奴才,而整個漢人群體實質是八旗貴族的奴隸,即使在統治過程中粉飾的再好,也無法改變這個實質。這樣也決定了在滿清的統治過程中是不可能將絕大多數力量用於對抗外敵,它必須時時刻刻嚴防漢族勢力崛起。更何況到了1840年,曾經的八旗早已經墮落的馬不能騎、箭不能射,而在三藩之亂之中大放光彩的綠營也早已喪失鬥志。滿清更是不可能發動群眾抵抗英軍,因為生怕武裝起來的漢人調轉槍頭打他們自己(實際上後來的辛亥革命也證明了這點)。

滿清軍隊無論使用什麼武器,都無法改變沒有鬥志的事實,無論是第一次鴉片戰爭還是第二次,甚至後來的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侵華等均已經證明了這點。每一次清軍的潰敗並不是在對射階段,而是當這些外國軍隊端起刺刀開始衝鋒時,不敢肉搏的清軍就會潰散而去。要知道同期的祖魯戰爭中,就是那些穿著獸皮的原始人還曾全殲英軍,甚至在後來的阿富汗中,數萬英軍更是全軍覆沒。可以說在滿清的愚昧統治下,老百姓不敢發動,軍隊毫無戰鬥力,官員更是奉行少說話多磕頭,這樣的一個政府,這樣政府下的軍隊是不可能打贏近現代組織下的英軍的。

其實看看沙特聯軍的表現就能知道,即使有飛機坦克,不照樣敗給手拿步槍的胡塞武裝嗎?


歷史堆中的胖子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要看是第一次鴉片戰爭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總體來說,第二次鴉片戰爭時代,武器技術又有很大提升,出現了更為先進的野炮,可以發射先進的榴彈,而不是之前的實心彈。

著名的八里橋戰役中,僧格林沁採用騎兵衝擊,結果:騎兵到達聯軍1000 餘米處,聯軍開炮發射,炮彈紛紛在人群中爆炸,炮彈內上百枚鋼珠四射,半徑 30 米內的清軍中彈紛紛倒地,損失近半。

由此,洋人步兵戰術開始側重於火炮,而不是火槍作戰。

而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洋人真正存在巨大優勢的就是火炮。

洋人火炮的射程、精度、射速都有不小的優勢,導致海戰基本全勝,打固定炮臺也是佔盡上風。

然而,因為當時洋人的火炮性能較差,洋人仍然高度依賴步槍戰術。

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洋人的火槍仍然是伯克式前裝滑膛燧發槍,只有少量士兵裝備比較先進的布倫士威克式前裝滑膛擊發槍。

根據雙方戰術的分析,陸戰如果拋去火炮的差距,清軍敢於拼命,依靠人數的絕對優勢依靠弓箭和冷兵器,還是完全可以同英軍決戰的。

這是因為,英軍火槍的火力很弱,雖強於清軍的火繩槍,但相對弓箭並沒有壓倒性優勢。

雖然燧發槍的射程較遠,但裝彈繁瑣,射速太慢,精度不高,又不能才惡劣天氣比如大雨天使用。

自然,如果是弓箭手和燧發槍手數量相同,一對一,弓箭手自然要完蛋。

但清軍的兵力有絕對優勢,只要願意打,研究出相應的戰術,還是可以決戰的。

話說回來,當時英國人也不是天下無敵,在很多殖民地都被當地土著打的稀里嘩啦,因為武器畢竟還不是那麼好。

但清軍步兵基本遇到英國人,就撒丫子跑了,也就談不上武器好壞。

不過,到了第二次鴉片戰爭,情況就不同了。

當時英法聯軍都裝備了先進的線膛槍,精度有很大提高,有效射程也從200米擴大到300米。

由此,步兵的殺傷效率有著本質的提升,不再是隻能依靠排槍殺人了。

此時,清軍射程只有70米的弓箭和100米的火繩槍,就很難對抗了。

在 1856 年克里米亞戰爭中,英法聯軍使用的線膛槍與沙俄部隊裝備的滑膛槍對峙,英法聯軍在 300 米處開槍時,俄國軍隊不得不頂著槍林彈雨跑到離敵軍陣地 200 米處才能組成陣型射擊,傷亡慘重。

由於武器存在代差,如果對方再有一定的數量,比如數千人,上萬人,依靠老舊的武器軍隊,即便人數有幾倍優勢,也未必能夠獲得什麼進展。

所以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雙方傷亡往往非常懸殊。

八里橋,清軍傷亡1200人,而法軍死亡3人,受傷17人,英軍死亡2人,受傷29人。

打個比方,這就像《投名狀》裡面舒城之戰,土匪用人命去拼對方的火槍優勢。這種打法,絕大部分軍隊是做不到的,因為根本沒有士兵會這樣去送死。


薩沙


當然不可能。熱兵器取代冷兵器是軍事技術發展的必然趨勢,火槍必然取代弓箭,順之則昌,逆之則亡。英國曆史上也曾經有非常優秀的弓箭手部隊——威爾士長弓手,在英法百年戰爭初期重創了法國重騎兵。然而這並未能阻止火槍以更遠的射程、更大的威力、更高的生產效率和更快的掌握速度逐漸將其取代。

英國和中國一樣曾經有優秀的弓箭手部隊,但最終被火槍取代

用弓箭打敗火器的例子不是沒有,最典型的就是明清戰爭時期,由於當時明王朝的軍事系統已經極度腐敗,軍工生產部門不能為軍隊提供保證質量的火器,威力低下且容易炸膛;軍隊素質低下,經常在射程外發射,不但徒勞無功還給了敵人近戰的機會。正是在這種特殊的條件下,後金弓箭手才可以配合其他兵種(注意不可能是純粹的弓箭手部隊),一次又一次地擊敗裝備了大量火槍的明軍。



但是一旦這些特殊條件不存在了,弓箭手壓制火器部隊就不可能了。例如渾河之戰中,面對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明軍浙江兵,後金軍就遭到火器大量殺傷,最後是靠絕對的兵力優勢,以重裝甲兵多次突擊,才終於在浙江兵耗盡火藥後將其殲滅。



但是鴉片戰爭時期,火器比明清戰爭時期發生了質的飛躍。其實當時清軍在多次戰爭中也充分認識到了火器威力,部隊火器裝備率遠遠超過弓箭,只是火器質量和作戰方式都遠遠落後於英軍,才遭到了慘敗。如果換成弓箭,只會輸的更慘,畢竟這又不是橫店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