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文化》:從多民族國家元朝,看元朝融會貫通的飲食文化習俗

飲食是人們生存的基本條件。各民族的飲食內容和方式,受到經濟、政治、文化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元朝是個多民族國家,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獨特飲食生活;但是,由於同處於統一的國家之中,互相之間發生了影響和融合。此外,一些些境外傳入的飲食習俗,對元朝境內各民族也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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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飲食習俗概述

元朝是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有漢、蒙古、藏、女真、契丹、唐兀、回回、畏兀兒等許多民族,他們的飲食方式各不相同。在一些文獻中,可以看到漢兒茶飯、回回食品、女直(真)食品、西天茶飯、畏兀兒茶飯等名稱。多種飲食方式並存,呈現出豐富多彩的局面,這是元代飲食生活的一大特色。

各族人民的飲食習俗:

在元朝統治的疆域裡,漢族是人口最多的民族。漢族主要從事農業,他們的飲食內容受農業生產的制約,食品以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為主。主食是以米、面為主的糧食,副食包括以羊、豬為主的家畜肉,人工栽培的各種蔬菜、水果等,此外也有小量的野生動物肉和蔬菜、水果。漢族常用的飲料,是糧食和果類加工製成的酒,人工栽培而成的茶,以及水果、香藥加工而成的湯。

蒙古族人數不多,但在元代處於特殊的地位。蒙古族主要從事畜牧,過著遊牧的生活。他們的食品以家畜(主要是羊,其次是牛、馬等)肉和奶製品為主,以打獵獲得的野生動物肉作為補充。飲料有馬奶酒和各種家畜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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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八珍之馬奶酒


元代的回回,指來自中亞和西南亞信奉伊斯蘭教的各民族成員。關於元代回回人的飲食記載甚少,可以知道的是他們主要吃羊肉、牛肉,不吃豬肉,食用的糧食以米、麵粉、豆為主。食品中常加各種果仁(胡桃仁、松仁、桃仁、榛仁等)和香料。回回的常用飲料有舍裡別等。阿剌吉酒( 蒸餾酒)也應是他們傳入中國的。

吃東西的方法也有很大的區別。漢人主要使用箸(筷子)和匙。蒙古人主要用手和刀子。回回人主要用手( 限於右手)。在元代,漢族的飲食方式最普遍,蒙古、回回的飲食方式次之。其他一些民族也各有自己的飲食方式,由於缺乏資料,難以一一 列舉。

民族融合導致飲食方式發生改變:

蒙古族原來的飲食方式比較簡單,隨著勢力的擴張,與其他民族的接觸不斷增多,在飲食方面受到很多影響。特別是內遷到農業區的蒙古人,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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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宮廷來說,忽必烈時代已經喝茶,吃米飯。到了元代中期,宮廷飲食呈現出多種飲食方式混合的狀態,這從14世紀30年代初完成的宮廷飲食專門著作《飲膳正要》中可以充分看出來。就一般蒙古人來說,“北方人初至,猶以射獵為俗,後漸知耕墾播殖如華人”,其飲食必然也要發生變化。蒙古、回回的飲食習慣,對於漢人也有相當的影響,例如飲用阿剌吉酒、馬奶酒、舍裡別等。相比之下,回回人的飲食似乎受漢人、蒙古人的影響不大,至少從現有文獻記載中看不到明顯的痕跡。

漢族的飲食方式源遠流長,有悠久的歷史。以元代的漢族飲食和前代相比,有兩個特點。一 是受到其他民族飲食習慣的許多影響。二是一日三餐制的普遍化。中國古代一天兩餐比較普遍,稱為朝、哺兩食。唐、宋時期,一日三餐逐漸增多。到了元代,“一日三餐”已成為民間常見的成語,如雜劇《玉梳記》:“ 每日家三餐飽飯要腥葷,四季衣換套兒新。”雜劇《舉案齊眉》:“一日送三餐茶飯去,則與小姐食用。”

而且有了明確的早飯、中飯、晚飯的稱呼。三餐制的確立,對於人們的生活、工作都有相當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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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第一宴:詐馬宴

貧富差距:

無論漢人、蒙古人、回回人,或是其他民族,在飲食方面,貧富懸殊非常突出。“高樓一席酒,貧家半月糧",

是當時通行的諺語。皇家的宴會,極盡奢侈。皇帝按照蒙古習俗在上都舉行的“詐馬宴”,場面豪華富麗,周伯琦的《詐馬行.序》中記載:“太官用羊二千嗷,馬三匹,他費稱是”。“詐馬宴”又稱“只孫宴”,參與宴會的王公貴族都要穿同一顏色的織金緞子製成的衣服。這樣的宴會, 舉行一次,便不知要花去多少百姓的口糧。一次只孫(詐馬)宴用馬三匹,是因為蒙古人重視作為戰爭工具的馬匹,不許任意宰馬。但有的貴族竟然“一宴或宰十二馬”,其豪侈甚至在宮廷宴會之上。民間的嫁娶宴會,也有“餚饌三二十道,按酒三二十桌,通宵不散”。這當然也只有富戶才能舉辦。

另一方面,窮苦的百姓則是依靠“麥飯稀稀野菜羹”度日。遇到荒年,受災的百姓“剝榆樹餐,挑野菜嘗”,“煮麥麩稀和細糠”,而富人、官僚、貴族、皇室,依舊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

元朝的主食

南食與北食:

一般說來,中國的糧食生產,很早便形成了北麥南稻的局面。宋代有所謂南食和北食,北食以麥面製品為主食,南食以稻米制品為主食。在元代,“大、小麥,北方所種極廣”。“稻穀之美種,江、淮以南,直徹海外,皆宜此稼。”總的說來,元代南方農業區的居民,以稻米加工品為主食,北方農業區的居民,以大、小麥的加工品為主食,和前代是一樣的。但是,這種區分不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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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唐、宋以來,江、淮以南,大、小麥的種植已相當普遍。特別是北宋滅亡,北方居民大批南下,他們習慣大、小麥加工品為主食,這便促進了南方麥的種植發展,大、小麥的加工食品也就增多起來。

各地糧食種類的交融:

在現存的幾種元代南方地區的地方誌中,可以看到,大、小麥和蕎麥無處無之,甚至偏僻一方的海島昌國州(今浙江定海)也不例外。據《聖順鎮江志》記載:鎮江路每年徵收的夏稅中,有大麥8600餘石,小麥12000餘石,秋租中則有各類米44000餘石。稅糧中麥、米的數量大體上反映了當時這一地區糧食作物的種植比例。鎮江的“飲食”品種有面,可見面食在當地已佔有一定的比重。

另河南(開封)、太原、懷州( 今河南沁陽)、興元(今陝西興元)等地,由於具備一定的水利灌溉條件,水稻種植也都得到一定的發展。稻米在這些地區居民的糧食結構中,佔有一定的比例。

對水稻的需求大大增加:

元代北方農業生產粗放,產量有限,不能滿足首都地區的需要。因此,元朝政府每年從江南調運大批糧食到大都,每年數量不等,最多時達300餘萬石。據《元史.食貨志.海運》記載:“百司庶府之繁,衛士編民之眾,無不仰給於江南。”江南北運的糧食,以米為主, 因此在首都大都地區居民的糧食結構中,稻米自然便佔有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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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的分類:

元代農學家王禎的《農書》說:“稻之名不一,隨一所呼,不必縷數。稻有粳、秫之別。粳性疏而可炊飯,秫性粘而可釀酒”。“秫就是糯米,也就是說,稻米可以分兩大類,不黏的稱為粳米,有黏性的則是糯米。粳在有些文獻中寫作秔。也有一些記載,將不粘的稻米分為粳、秈,早稻為秈,晚稻為粳。也就是說,粳(秔)既可以作為沒有黏性的稻米的統稱,也可用來作為晚稻米的專稱。

粳、秈都有很多品種。鎮江地區,秔之種又有大、小之分。土人謂大稻秔,小稻秈”。大稻秔就是晚稻,狹義的粳,有16種。小稻秈就是早稻,有6種。小稻中有一種“百日”,就是北宋時傳入中國的占城稻。鎮江地區的糯米,也有9種之多。粳米中最好的是香粳米。據《農書》記載:“一種有小香稻者,赤其顆粒,其米如玉,飯之香美,凡祭祀延賓,以為上饌,蓋貴其罕也”。

江浙行省的婺州路(今浙江金華)每年貢香粳米33石。據《送人貢粳米入京》記載:

“金華有佳種,玉燦含芳香。土人昔啟端,每歲賦其鄉。頗聞播種初,行者避畎疆。斂收畢徵納,老稚不敢嘗。圓好中式度,緘封謹縑囊。及茲幸充數,揚帆上天倉”。

這種精心種植的香粳米,是專門供統治者食用的。糯米中最出名的是蘇門糯米。 金代有蘇門縣,元代改為輝州,即今河南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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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的食用途徑:

稻米主要加工成為飯或粥食用。粥又稱水飯,貧窮人家吃粥是為了節約糧食,元大都中生活的匠人等,早晚多便水飯。 雜劇《東堂老勸破家子弟》描寫富家子弟揚州奴破產後,一家住在窯中,飢寒交迫,無奈只好出門,想找舊相識“尋些米來,熬粥湯吃”。

老年人和富貴人家吃粥,則作為保健養生食品,常以米和藥物或滋補品同熬。據《飲膳正要》記載:

在宮廷中作為一般食品的有乞馬粥、湯粥、粱米淡粥、河西米湯粥等,除了梁米淡粥外,其餘均以米和羊肉同熬。“食療”之用的粥有羊骨粥、豬腎粥、枸杞羊腎粥、山藥粥、酸棗粥、生地黃粥、蓽撥粥、良姜粥、吳茱萸粥、蓮子粥、雞頭粥、桃仁粥、蘿蔔粥、馬齒菜粥、荊芥粥、麻子粥等。

這些品類的粥中,有不少同時也在民間流行,如豬腎粥、蓽撥粥、良姜粥、蓮子(實)粥、雞頭粥、桃仁粥、麻子粥等。此外民間也有一些創新的粥。叫煮飯用的是粳米,熬粥以粳米為主,有時也用糯米。糯米還用來製作粽子、米團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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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子的食用途徑:

麥有小麥、大麥、蕎麥之分,也有不同的品種。用麵粉加工的主要食品有面條、饅頭、蒸餅、燒餅、餛飩、扁食(餃子)等。

以麵條來說,據《飲膳正要》記載:宮廷飲食中有春盤面、皂羹面、山藥面、掛麵、經帶面、羊皮面等。民間食用的麵條,見於記載的有水滑面、經帶面、索麵、託掌面、紅絲面、翠縷面、山藥面、勾面 等。其中索麵可能就是宮廷中的掛麵,也就是現在通常食用的掛麵。

饅頭、包子都是有餡的,宮廷中有倉饅頭、鹿奶肪饅頭、茄子饅頭、剪花饅頭、天花(類似蘑菇的菌類植物)包子等。所用餡以羊肉、羊脂為主,添加鹿奶肪、茄子、天花等物和各種調料。民間的饅頭有的用羊肉、有的用豬肉、魚肉等,有平坐大饅頭、平坐小饅頭、捻尖饅頭、捺花饅頭等多種名目。 沒有餡的發麵食品,也就是今天的饅頭,當時也叫作蒸餅

另一類麵食品是燒餅,其製作方法與現在相同。宮廷中有黑子兒(即黑芝麻)燒餅、牛奶子燒餅,民間則有芝麻燒餅、黃燒餅、酥燒餅、硬麵燒餅等名目。

餛飩也是民間比較流行的食品,用面和水成團,再擀成皮,要“圓邊微薄,入餡蘸水合縫,下鍋時將湯攪轉逐個下”,“餡子葷素任意” 。

小麥面製成的食品還有扁食(餃子)、稍賣(燒麥)、角兒、煎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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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特色飲食:

此外宮廷還有幾種特殊的麵粉加工食品。一種叫禿禿馬食(禿禿麻失),“系手撇面”,是用手掌將麵糰按成一個個小薄餅,“下鍋煮熟,撈出過汁,煎炒酸肉,任意食之”。

一種叫馬乞料,“系手搓面”;一種叫搠羅脫因,將白麵“和按作錢樣”,煮熟後加羊肉、蘑菇、山藥、胡蘿蔔等混合而成的澆頭。禿禿馬食是“回回食品”,馬乞料亦應相同。搠羅脫因則是“畏兀兒茶飯”。其中禿禿馬食流傳頗廣。

大、小、蕎麥的食用途徑:

小麥一般都磨成麵粉後,再加工成各種食品。此外,小麥亦可在脫殼以後,和稻米一樣煮成粥、飯食用。宮廷中有小麥粥,便是用小麥煮成的,但這種食用方法已不多見。

大麥的食用方法和小麥不同。據《飲膳正要》記載:“大麥可作粥飯,甚為出息。”也就是在脫殼以後,便和水成粥、飯食用。宮廷飲食中的大麥湯,便是用“大麥仁二升,滾水淘洗淨”,再加羊肉等物,煮熬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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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飯

元代貧苦農民的生活是“ 麥飯稀稀野菜羹”,這裡所說的麥飯,就是大麥仁煮成的。大麥亦可以磨成麵粉加工食用,宮廷中有大麥算子粉,便是用大麥粉和豆粉混合,再加其他佐料製成的。但這種食用方法不多見。也就是說,元代大麥和小麥的加工食用方法差別是很大的。

據《農書.蕎麥》記載:蕎麥性寒,“北方山後諸郡多種”。“山後”指今山西北部及內蒙古南部地區。大都、上都周圍的農村也種蕎麥。明初劉崧的詩句“順承門外斜陽裡,蕎麥花開似故鄉”。元代應該也是這樣。

上都出產糝子,糝子即蕎麥。江淮以南,蕎麥種植也相當普遍,鎮江、昌國州等地均有之。當然,種植的面積和產量都不會很大。據《農書.蕎麥》記載:

蕎麥“治去皮殼,磨而為面,攤作煎餅,配蒜而食。或作湯餅,謂之河漏,滑綢如粉,亞於麥面,風俗所尚,供為常食”。

這是北方的食用方法。“河漏”又作“合落”、“餄餎”。元代雜劇中有“糝子面合落兒帶蔥韭”之句,散曲中提到“蕎麥麵的餄餎”。“河漏”實際上是指將蕎麥麵揉和成團後,用木製工具壓擠成細長的麵條,一直到現在,仍可在北方農村中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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慄米

慄米的地位

粟在古代稱為“五穀之長”,據《農書》記載:“中原土地平曠,惟宜種粟”。 江、淮以北,夏作以麥為主,秋收以粟為主。一般來說,凡是種植大、小麥的地方同時也種粟。據《元史.食貨志.稅糧》記載:陝西民屯48所,種地5000餘頃。至正二年(1342)實收糧7萬餘石,其中大、小麥49000餘石,粟17000餘石。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粟在北方農作物中所佔的比重。

元朝政府在北方農村徵收稅糧,以粟為準,據《通制條格》記載:

“全科戶丁稅每丁粟三石,驅丁粟一石;地稅每畝粟三升”。政府將農村居民每50戶編成一社,社立義倉,各家按人口數每口留粟一斗,作為備荒之用。

這些規定固然有受傳統影響的一面,但粟的產量較多,則是更重要的原因。

江、淮以南,不少地區的山地、旱地也種粟,但為數不多。粟一般用來煮飯或熬粥食用,宮廷中的荊芥粥、麻子粥等,都是用粟米。

黍米:

黍有白黍、赤黍之分,主要產於北方,南方某些地區也有出產。據《農書.黍》記載:

“北地遠處,惟黍可生,所謂當暑而種,當暑而收。其莖穗低小(土人謂之秫子),可以釀酒,又可作饌粥,粘滑而甘,此黍之有補於艱食之地也。”

赤黍“米黃而粘,可蒸食;白黍釀酒,亞於糯秫”。高粱又稱蜀黍,“其子作米可食,餘及牛馬,又可濟荒”。

梁米:

粱米常用來熬粥,宮廷飲食中有粱米淡粥,其他如乞馬粥、湯粥,亦用粱米。宣徽院下屬機構有龍慶栽種提舉司,其職責之一便是“管領縉山歲輸粱,以奉上供”。可見粱米在宮廷中是頗受歡迎的食品。粱米和粟、黍一樣,主要產於北方,黍和粱米的種植面積產量比起粟來又要少一些,在元代人們的糧食結構比例中所佔比重是很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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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類:

豆類也是糧食作物。元代豆類作物有大豆、小豆、豌豆和回回豆。大豆有白、黑、黃三種。據《農書.大豆、小豆、豌豆》記載:

“其大豆之黑者,食而充飢,可備凶年;豐年可供牛馬料食。黃豆可作豆腐,可作醬料。白豆,粥、飯皆可伴食。三豆色異而用別,皆濟世之谷也”。“今世小豆有綠豆、赤豆、白豆、紅豆、營豆,皆小豆類也。北方惟用綠豆最多,農家種之亦廣。人俱作豆粥、豆飯,或作餌為炙,或磨而為粉,或作麴材。其味甘而不熱,頗解藥毒,乃濟世之良谷也。南方間亦種之”。豌豆在“百穀之中,實為先登。蒸煮皆可便食,是用接新,代飯充飽。 今山西人用豆多麥少磨面,可作餅餌而食。此豆五穀中最宜耐陳,不問兇豐,皆可食用,實濟飢之寶也"。

總起來說,豆類作為糧食,可以蒸煮而食,或熬成粥;也可以和米拌和煮成米粥。各種豆也可磨成面,和小麥面混合,製作麵食品。某些豆類也可作菜餚,黃豆可作豆腐。

元代又有回回豆子,“出在回回地面,苗似豆,今田野中處處有之”。宮廷飲食中使用最廣的豆類是回回豆子。據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回回豆子就是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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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礱

脫殼工具的發展及應用:

元代糧食脫殼的工具有礱、輾(碾)等。將外殼分離的米粒、麥粒加工成粉狀的面,則用磨。礱、輾(碾)、磨小型的用人力,較大的則用畜力或水力作為動力。以牲畜為動力的碾子,據《析津志輯佚》記載:“以牛、馬、驢、騾拽之,每碾必二三匹馬旋磨,日可二十餘石”。水磨“日夜可碾三十餘石”。稻米精加工的工具有杵臼、碓、罔碓,杵臼用手握杵舂米,碓、罔碓則“借身重以踐碓”,即用簡單的機械裝置,以足帶動石碓木杵搗米;據《農書.杵臼門》記載:

“始於浙人,故又名浙碓。今多於津要商旅輳集處所,可作連屋置百餘具者,以供往來稻船貨糶粳糯。及所在上農之家,用米既多,尤宜置之”。

但實際上最普遍使用的還是杵臼,因為用以解決一家一戶的吃飯問題比較適宜。“都中自以手杵者,甚廣”。詩人胡助寫道:“近午不出門,舂米始朝飯”。胡助是大都翰林院的一名小官,生活清苦,只能舂米才能吃上飯,其他一般百姓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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杵臼

12世紀至13世紀初,蒙古草原的居民以肉、乳為主要食品,但是蒙古腹地也是有農耕文明的存在,如《蒙韃備錄》記載:“亦有一二處出黑黍米,彼亦煮為解粥”。 靠近中原農業地區的“熟韃靼”,“能種秫縩,以平底挖釜煮而食之” ,甚至在蒙古草原腹地色楞格河下游的蔑兒乞部,也有“田禾”、舂碓。當然總的說來,糧食在蒙古人食物中所佔的比重是很小的。

飲食習俗的改變:

13世紀40年代出使蒙古帝國的教廷使節說蒙古人吃各種動物的肉,大量喝奶,據《出使蒙古記》記載“他們把小米放在水裡煮,做得如此之稀,以致他們不能吃它,而只能喝它”。13世紀50年代出使的教廷使節也說蒙古人吃各種動物肉,喝奶,但大貴人已有從農業區運來的粟和麵粉供過冬之用。他們一行三人到達蒙哥汗宮廷時,發給“一隻瘦小的羊的羊肉,供我們作為六天的食物”,每天還給他們“一盤小米和一夸脫小米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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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漕運


全國統一以後,蒙古草原居民的飲食結構,在有元一代,受“漢地”經濟的影響,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漢地”對草原的物質支援,常常是以輸送糧食的方式出現的,僅文宗至順二年(1331)就有多項以糧賑濟活動,據《元史》記載:

“[二月],壬申,命遼陽行省發粟賑國王朵兒只及納忽答兒等六部蒙古軍民萬五千戶”;“[三月],趙王食邑沙、淨、德寧等處蒙古部民萬六千餘戶飢,命河東宣慰發近倉糧萬石賑之”。

此外,草原的農業也有一定的發展,這也是“漢地”支持的結果。這樣的形勢不能不使草原蒙古人的飲食結構發生一定的變化。至於內遷的蒙古人,他們生活在從事農業的漢族和其他民族之間,久而久之,包括飲食在內的生活方式都有明顯的變化,其中多數逐漸以糧食為食物的主要消費。

小結:

民族大融合不僅僅是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的融合,也是民生上、生活習俗上的融合。元朝建立的多民族國家為我國民族多樣性做出了巨大貢獻。民族大融合體現在很多地方,但是最明顯的地方就是飲食習俗的改變,所以每一次的民族融合都是我們中華民族的鳳凰涅槃。

參考資料:《元史》《農書》《飲膳正要》《中國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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