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索债触刑律:别人借钱借口推脱可行吗?

  人活一世,遇到事情需要经济上的帮助在所难免,如果信誉和人缘还不错,八方支援帮助度过难关总是很美满的,但若识人不清,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持续讨要却被别人玩起了躲猫猫,气愤心情可想而知。

  2015年3月16日,李某因资金周转通过中间人向王某借款20万元,约定利息为1.5%,李某给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并承诺该笔借款3个月后连本加息一起还。借款到期后,李某不但没有还钱,此后音信全无玩起“躲猫猫”。

暴力索债触刑律:别人借钱借口推脱可行吗?

  几年来,王某托人四处打听李某的下落,最终还是不见李某的踪影。2019年11月4日下午,王某得知李某在宿州市东关一饭店里吃饭后,逐电话邀集胡某、马某(均另处)前往该饭店见到李某后,将其控制在附近的一家宾馆内,没收其手机,并对李某实施殴打,将其非法拘禁长达7个小时之久。

  当月7日,被告人王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1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王某认错态度良好,依法从轻处罚。


暴力索债触刑律:别人借钱借口推脱可行吗?

  月利率1.5%,相当于年化利率达到了1.5%*12=18%,远远低于24%,并不属于高利贷的范畴。借钱本是出于好意,却换来一场“游击战”和一次牢狱之灾,信任之心被辜负,难免让人对以后生活中的经济出借产生戒心。

  生活中的借钱行为总是发生在熟人之间,跟银行类似,往往是以人情作为评价信用的标准,关系不错、行为处事有章法,人们也会愿意借钱给你帮忙度过难关。国家在大难之前帮你是出于母爱的慈悲,朋友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忙则完全是出于情感和道义。

  约定时间欠债不还,还毫无理由的仍然以情感胁迫对方无条件的拖延偿还期,与隐性敲诈的实质并无不同。区别只在于,敲诈触犯法律,人情借钱无限期拖延并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大不了就不相往来嘛是吧!但若欠债数额比较大,且有借条的情况下呢?相信法院等机关是很愿意帮助人们追索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暴力索债触刑律:别人借钱借口推脱可行吗?

  之所以不愿意以法律的形式要钱回来,只在于对方还愿意顾全对方的面子,所以,站在同理心的角度,还请欠债的人能做个人,毕竟朋友之间,不是因为经济略有困难,谁会愿意开口去向朋友索要欠款---虽然这笔钱本来就是自己的,虽然真正的朋友都是有钱就还不愿意牵扯更多的经济往来的!

  与银行借钱,总是需要以资产或信用来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的。欠银行的钱长期不还,会导致信用的降低,严重了会产生滞纳金和利息,进而上征信影响到以后的买房买车,严重失信人员列为被执行人即使是合法公民也会限制交通出。如果长久不还,银行评估需用法律执行的可能还会面临法律制裁。

  明明是自己的钱被别人挪用那么久不还,自己的一时冲动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牢狱,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总是会觉得如鲠在喉,气愤难当。

  一个小民斗不过国家的银行和机构,也请不要辜负在你困难的时候拉你一把的人。当你的行为影响到周围的人际已经到了用钱必须向国家伸手的地步,您确定您剩余的那点可怜的信用真的会换取金融机构的出手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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