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太平天國前後期官制

太平天國在起義前,即在起義隊伍中設立軍職。初分前、後、左、右、中五軍,各設軍長、副軍長、先鋒長及所屬百長、營長等官。旋仿《周禮》之制,改各級軍官為軍帥、師帥、卒長和兩司馬。

1851年(咸豐元年)洪秀全稱天王后,立四軍師,即左輔正軍師、右弼又正軍師、前導副軍師、後護又副軍師;封五軍主將,統率侍衛、總制、監軍及軍帥以下宮。同年秋冬,在永安封五軍主將為東、西、南、北、翼五王,增加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等級。1853年3月定都天京(今江蘇南京)後,復增侯爵,形成了王、侯、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總制、監軍、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十三等官階制度。王、侯是爵,丞相以下是官。事實上,太平天國的官階區別並不分明。王雖為最高級官階,但軍師始終存在,為“朝綱之首領”,由王擔任,地位卻在王之上。

前期

太平天國前期職官,大抵分為朝內、軍中官和守土、鄉官三個系統。朝內官以丞相為最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各有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共二十四人;以次檢點三十六人,指揮七十二人,將軍一百人。諸官均非實職。六官丞相或在京佐治天朝政務或率師出征和鎮守要地,才獲得相應的職權。軍中官以總制最尊,次為監軍,再次軍帥,均每軍一人。軍帥轄師帥五人,旅帥二十五人,卒長一百二十五人,兩司馬五百人。平時軍帥獨負管理訓練之責,戰時由總制、監軍實行統轄。丞、檢、指、將奉命出征,則統率數軍,總制以下均受調遣。直接管理地方行政的官員稱守土官,有郡總制和縣監軍,由中央政府任命。縣以下地方各級政權,比照軍隊組織設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伍長等,由鄉民公舉,稱鄉官。

主管各種事務的官員通稱典官。其名目繁多,可分三類:第一類朝內典官,為天王侍從儀衛人員;第二類天朝典官,辦理政府各項事務,如主管生活資料和軍需物品的採辦、生產與分配,或司理文書、醫藥等;第三類為軍中典官。

各級職官的屬官配置均有定製。

東、北、翼殿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和承宣、僕射、指使、參護、掌門、大旗手等侍從官及各典官。當東王楊秀清集中軍政大權時,掌管全國政務的不是天朝六官丞相,而是東殿六部尚書。其每部十二人,組成了一個龐大的中央辦事機構。侯、相以下也各有屬官,其員額和級別依主官的官階高低遞降。此外還設立女官,比照男官,也有朝內、軍中和恩賞、職同之分。

太平天國後期,官制更為繁雜。楊韋內訌,將士離心。不但石達開部官制多所更改,高級將領也有私設官爵擅授部下的。洪秀全為籠絡人心,一再增官設爵,封賞漸趨浮濫。其間雖經洪仁玕整頓銓政,然而收效甚微。

後期

後期有朝官、屬官之分。朝官包括列爵、諸將和丞相以下職官三個系列。列爵指王和六爵。天義、天安、天福、天燕、天豫、天侯六等爵制度,是在前期燕王、豫王貶革為頂天燕、護天豫和原置侯爵的基礎上,再由義王、安王、福王的王號演變而來,大約形成於1858年。1859年4月洪仁玕封為精忠軍師幹王,隨後陸續封了英、忠、贊、侍、輔、章六王和洪氏親屬諸王。至1861年《朝天朝主圖》頒佈時,連爵同王的駙馬、西父在內共二十八個王。六爵既已封多,又在六爵之上、諸王之下,陸續增設了天將、朝將等,以為升遷地步。其與原有的主將、大佐將、正副總提,合為軍中諸將。諸將與六爵兩個系列互相交叉。這樣,王、天將、朝將、主將、義、安、福、燕、豫、侯,成為後期官階系統的主幹。丞相以下職官為低級軍官,與六爵的次等屬官地位相當。總制、監軍、軍帥至兩司馬,一般只用來封賞鄉官。朝內設掌率綜理政事,分正、又正、副、又副。各掌率的官階因其現任本職的高低而異。王、諸將和六爵的屬官名目,已知有六十餘種。主持日常工作與分司任事者,王之屬官為同檢和六部尚書,天將、朝將為總檢和六政書,主將、義為經政司和六司員,安、福為軍政司和六書,燕為軍政司和六種,豫為議政司和總尹,侯為僉政司。此外,傳達號令者有承宣、承委、奉宣、宣傳、通傳,侍從起居者有僕射、僕尉、侍官、僕官、僕伺、從伺、隨伺,掌管文書者為簿書、文務、掌書之類,職司考績者為司勳、理勳、稽勳等。

1862年以後,洪秀全為分散統兵諸王大權,擴大封王,高級官爵越來越多,屬官級別越來越高,有關國號、榮號、勳銜、虛銜的規定也更加煩瑣。冊籍中見有三百九十三天將、一百七十八朝將、三百零八天安、一千四百六十七天福等名號。封王達二千七百餘人之多,排銜不及者稱為列王。列王封多,又有“■”(“小王”合文)之封。龐大的官僚隊伍日趨腐化,軍心民心愈益渙散,加速了太平天國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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