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他是個瘋子,惡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

《月亮與六便士》自1919年出版至今,已經過去100多年了,依然高居各大必讀與必棄榜單中,作者毛姆被譽為是“20世紀最會講故事的天才故事家”,他以畫家高更跌宕起伏的生平當做素材,塑造了一個離經叛道的查爾斯·斯特里克蘭,以他的故事向讀者演繹了一個極端的追夢人拋棄原有的一切,不顧世俗的眼光,將生命的價值全部注入畫布中的故事。

英國作家伍爾芙說:讀《月亮與六便士》,就像是一頭撞上高聳的冰山,令平庸的生活徹底解體。

儘管書中的斯特里特蘭性格不討喜,所做之事按照傳統的道德觀念來看更是十足的混蛋,但是他追尋夢想時的純粹、努力與勇氣,卻讓人無法輕易發出嘲笑與鄙視。

正如作者毛姆寫道“斯特里克蘭是一個惡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 。

《月亮與六便士》:他是個瘋子,惡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

從心

斯特里克蘭是一名倫敦的證券經紀人,有著一個幸福又美滿的家庭,看上去誠實又體面,如果他一直遵照著這樣的腳步走下去,他可以一直體面地工作到退休,繼續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備受子孫後代崇敬。

可是在40歲那年,他做了一個讓身邊的人都無法理解的決定,他留下了一封信,孑然一身去了巴黎。

就在大家在為他的出走編造各種世俗的理由時,身在遠方的他回應道:“我想畫畫”。

這個回答讓所有熟悉他的人都覺得他是瘋了,畢竟他可從來沒有展露過他有繪畫方面的天分,況且他平時的為人既呆板又無趣,怎麼看都跟浪漫的藝術扯不上一便士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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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斯特里克蘭從小就想當畫家,但他的父親卻逼他學藝術,因為藝術賺不到錢。

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育要做有用的事情,讀書就要讀“有用”之書,畢業要做“有用”的工作,於是我們使出渾身解數,耗盡半生力氣去做“有用”的事,成為“有用”的人。

斯特里克蘭在他人生的前二十年時間裡,還會擺弄下顏料盒,可是別人都嘲笑他絕對沒有做這件事的天賦,慢慢地他也就不再擺弄了,而是按照父親的要求,在符合世俗的標準下,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道路。

可是畫畫這個夢想卻如同魔鬼般,一直附在他身上與他為遵循世人目光而塑造的各種身份纏鬥,終於在他40歲那年獲得了勝利。

卓別林曾在70歲生日時寫下人生感悟:“當我真正開始愛自己,我才認識到,所有痛苦和情感的折磨,都只是提醒我,活著,不要違背自己的本心。”

面對著夢想與現實,40歲的斯特里克蘭聽從了自己的內心,選擇了夢想,踏出了第一步。

努力

“那麼,上帝作證,你到底為什麼離開她呢?”

“我想畫畫”

我盯著他看了很久。我無法理解,我認為他瘋了,要知道當時我年紀還很輕,在我眼裡他已經是個中年人。我當時驚詫得什麼都忘記了。

"但你四十歲了"。

"所以我才覺得要趕緊開始"。

與大多數只會耍嘴皮的追夢人不同,斯特里克蘭為了畫畫,他採取了實際行動且為之不懈努力。

到了巴黎後,他變得窮困潦倒,租住在一個破敗的房子裡,經常性忍飢挨餓,為了餬口,他偶爾也會打幾份短工,可他卻說,他很快樂。

因為在這裡他能學習到他想要的知識。

六年後,他離開巴黎,到處顛沛流離,直至來到塔希提,在那裡他找到了生於斯長於斯的歸屬感,在那裡他的奇行怪癖得到了包涵,在那裡他的心終於不再躁動不安。他娶了一位土著女子,依靠種植園的產出維生,他有了更多的創作時間。

可惜好景不長,不久他染上了麻風病,但這並沒能打倒他,他一如既往地堅持創造,在生命的最後幾年,他把他腦海裡的幻境盡數傾撒在了屋子的地板、牆壁、天花板上。

《月亮與六便士》:他是個瘋子,惡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

可悲的是,生前不被人賞識的斯特里克蘭,在他死後人們卻紛紛讚譽起他的畫作,他被嘲笑的時代終於過去了,可無論人們對他如何評價,有一點卻毋庸置疑,那就是他是天才,他擁有天賦。

斯特里克蘭以40歲高齡出道,如果他不是天才,如果不是有天賦,又怎能取得如此成就,又能作何解釋呢?

而何為天才呢?而又何為有天賦呢?

天才,是指人擁有一定的天賦,在某一個領域做出突出貢獻。

天賦就是天分,是成長之前就已經具備的成長特性。

可人們用天才、有天賦來解說他的時候卻獨獨忘記了他曾經在畫布前那手足無措與孑孑堅定前行的模樣。

正如外人眼中年少成名的易烊千璽,小小年紀的他彷彿無所不能,演戲、唱歌、跳舞...樣樣在行,人們都說他有天賦。

聽多了,他也不禁問自己,我是有天賦嗎?

後來他找到了他的答案。

他說:“關於天賦,也可以解釋為因為熱愛所以願意比旁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每一個願意這樣做的人,都可以稱之為“有天賦”。”

是啊,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天才,哪有那麼多天賦,有的只不過是幹了一次又一次的汗水以及轉身後無人看得見的淚水。

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天賦的重要性,但是隻有加上更多的努力,它才能變成真正的實力。

古往今來有太多的例子告訴我們,天資固然重要,可是沒有努力,只會一事無成。

勇氣

斯特里克蘭在追尋夢想時,無疑是勇敢的,在絕大多數同齡人早已過著安逸舒適的日子裡,他卻依然去尋找新的世界,不在乎世人的看法,不計較名利財富,如同飛蛾撲火般去追尋,他的靈魂有著一股勇往直前的氣概。

我們現在整天都說要走出舒適區,可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因為人有惰性,人會害怕,害怕改變,害怕不確定性,害怕看不到未來。

斯特里克蘭,他人到中年,有和睦的家庭,有穩定的工作,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可他卻放棄了這些實在的東西,邁開步子勇敢去追尋遠在天邊的月亮。

《月亮與六便士》:他是個瘋子,惡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

為了畫畫,從決定之日起,他就不曾膽怯,一直在嘗試著努力著,即使在巴黎窮困潦倒,在馬賽衣食住不定,在塔希提疾病纏身,也一直勇敢地堅定前行,一直陪伴著他走完最後旅程的土著妻子愛塔說:他從來不抱怨自己的命運,他從來沒有失去勇氣,在臨死的時候,他的精神依然安詳而寧靜。

夢想兩個字很簡單,但並非每個人都有勇氣豁出一切去追逐,

我們總被太多的東西束縛,我們的心總太多的東西佔據,面對著未知,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氣去邁出腳步,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氣去面對往後的旅途。

結語

夢想這個東西或許就像林語堂先生說過那樣:夢想無論怎樣模糊,總潛伏在我們心底,使我們的心境永遠得不到寧靜,直到這些夢想成為事實才止。像種子在地下一樣,一定要萌芽滋長,伸出地面來,尋找陽光。

追逐的夢想的過程中必然會經歷各種艱難挫折、失敗、痛苦甚或是身邊親朋好友的不理解,這時關鍵就要看你有沒有勇氣去戰勝它們了,在汗水中追逐,在挫敗中前進,努力了不一定會成功,但放棄一定會失敗。

《月亮與六便士》:他是個瘋子,惡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

《月亮與六便士》裡的斯特里克蘭因為有了夢想而有了前進的方向,因為他的努力、勇氣、堅持而發光。

最後他終於實現了他的夢想,徹底地將他內心感受以繪畫的形式徹底表達了出來。但是在臨死之前他又讓土著妻子愛塔將那幅他用了畢生的痛苦去準備的作品燒燬,因為於他而言是否能實現自己的夢想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因為在他從倫敦啟程前往巴黎的時候,在困苦時矢志不渝的努力和堅持時,他的夢想就已實現了。

其實每個人都不缺夢想,缺乏的只是為實現夢想時踏踏實實地努力、堅持到底的精神、勇往直前的勇氣,而這些哪怕只有一點點,都已經彌足珍貴了

最後,

願你我能在抬頭看見月亮的地方,拾得起地上的六便士。

也願你我能在滿地六便士的地方,能抬頭看見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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